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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氧层空洞的成因、解决办法、目前的进展等!

来自美国宇航局新闻公报的消息说,2000年10月,南极上空的臭氧空洞面积达到2900万平方公里,这是迄今为止观测到臭氧空洞的最大面积。那么南极臭氧洞是怎么回事?大气中的臭氧空洞还会持续多久?

其实,人们对地球大气中的臭氧并不陌生,它由三个氧原子构成,是普通氧气的同胞兄弟。通过长期研究,科学家们证实,臭氧是地球大气中的一种微量气体组份,它是由于大气中的氧分子被太阳的紫外辐射分解成氧原子后再与周围的氧分子迅速结合而形成的。在地球大气中,大约有90%的臭氧含量集中在离地球表面10—50公里的高度范围内,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大气臭氧层。

大气中的臭氧含量只占大气的百万分之几,其平均密度约为每立方厘米0.9×10-10克。如果把地球大气中所有的臭氧都集中在地球表面上,则它只形成约3毫米厚的一层气体,其总重量也不过为30亿吨左右。然而它对地球大气中的化学、辐射和动力学过程有着重要影响。更重要的是,大气中的臭氧可以吸收掉太阳紫外辐射中绝大部分对生命有伤害的紫外辐射,从而使地球上一切生命免受过量太阳紫外辐射的伤害而得以正常生存和繁衍。 可以毫不夸大地说,地球上的一切生命就像离不开水和氧气一样离不开大气臭氧层,大气臭氧是地球上一切生灵的天然保护伞。

对大气中的臭氧的较系统观测研究始于20世纪中期,从那时起在全世界范围内逐渐形成了对大气臭氧的全球观测系统并按世界气象组织(WMO)的规定的统一规范对大气臭氧进行着日常业务观测。观测结果表明,较长时间以来,全球大气中的臭氧含量没有发现有明显变化。

但是1985年,人们未预料到的事发生了,这一年,英国科学家乔·弗曼等人首次报道,1980—1984年间,南极上空每年春季(即10月)臭氧含量与同年3月相比大幅度下降,出现了臭氧洞。这对人类自身的生存构成了威胁,从而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大众的普遍关注,并构成了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环境问题之一。

所谓南极臭氧洞是指南极地区上空大气臭氧总含量季节性大幅度下降的一种现象,并非臭氧完全消失出现了真正的洞,南极臭氧洞通常于每年8月中旬开始逐渐形成,10月中、上旬达到最大面积,并于11月底或12月初臭氧洞消失。对迄今已掌握的卫星和地面观测资料的分析表明,南极大陆上空大气中臭氧含量的明显减少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1982年10月南极上空首次出现了臭氧含量低于200DU(DU为多普逊臭氧单位)的区域形成了臭氧洞,在随后的几年里臭氧洞的面积不断扩大,洞内的臭氧含量不断降低。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南极臭氧洞继续发展,臭氧洞的最大面积已由80年代末的2000万平方公里左右扩展到目前的大约2900万平方公里。

南极上空臭氧层的严重耗损向人们提出了一个严肃的科学问题: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南极臭氧洞的形成?究竟谁是破坏大气臭氧层的元凶?自1985年首次关于南极臭氧洞的报道以来,科学家们围绕南极臭氧洞的形成原因开展了大量地实地考察和理论研究工作,在一段时间内曾争论不休,众说纷纭,先后提出了多种假说。到目前为止,基于大量研究结果,科学家们已基本上取得了共识,即认识到南极臭氧洞是人类活动造成的,是人类向大气中排放的氟氯烃化合物(CFCS)等导致了大气臭氧层的破坏。20世纪以来,随着工业的发展,人们在制冷剂、发泡剂、喷雾剂以及灭火剂中广泛使用性质稳定、不易燃烧、价格便宜的氟氯烃物质以及性质相似的卤族化合物,这些物质在大气中滞留的时间很长(有的可达100年以上)容易积累,当它们上升到高层大气之后,在强烈太阳紫外辐射作用下会使臭氧分子遭到破坏。人类向大气中排放的氟氯烃等物质对大气臭氧的破坏是全球性的,在南极地区,只是由于其上空特殊的热力和动力学条件才造成了臭氧含量的季节性大幅度下降,形成了臭氧洞。

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科学家们指出人类向大气中排放的氟氯烃等物质会使大气中的臭氧遭到破坏,随后联合国环境署制定了“世界保护臭氧层行动计划”,80年代初一些国家率先开始了保护臭氧层的行动,并于1985年21个国家的政府代表签署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呼吁各国政府采取联合行动,保护臭氧层。1987年9月,36个国家和10个国际组织的140名代表和观察员在加拿大蒙特利尔集会,通过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进一步提出了控制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具体措施和方案。到目前为止,《议定书》的缔约方已达到165个之多,反映了世界各国政府对保护臭氧层工作的重视和责任。不仅如此,联合国环境署还规定从1995年起,每年9月16日为“国际保护臭氧层日”,以增加世界人民保护臭氧层的意识,提高参与保护臭氧层行动的积极性。

我国政府和科学家们非常关心保护大气臭氧层这一全球性的重大环境问题。我国早于1989年就加入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先后积极派团参与了历次的《公约》和《议定书》的缔约国会议,并于1991年加入了修正后的《议定书》。我国还成立了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开始编制并完成了《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国家方案》。根据这一方案,我国已于1999年7月1日冻结了氟氯化碳的生产,并将于2010年前,全部停止生产和使用所有消耗臭氧层物质。

全球范围内大气臭氧层的耗损和南极臭氧洞的出现是大自然报复行动,是人类自己酿制的苦果,人类要为此付出代价。近20年来,全球平均臭氧浓度每10年约减少3%,南极和北极上空臭氧耗损严重。值得注意的是,在人群集中的北半球中纬度地区,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冬季连续观测到了1957年以来的最低臭氧值,在青藏高原地区上空夏季也出现了臭氧的低值中心。这些观测事实表明,在全球范围内,大气臭氧层确实在变薄,在高纬度地区尤为明显。科学家们预言,这种臭氧层变薄的过程还会继续下去。

那么,这种令人担心的臭氧层变薄还会持续多长时间呢?科学家们的回答是,这完全取决于人类自己。最近,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保罗·克鲁森预告,臭氧洞可望在30—40年后消失,显然,这是一种比较乐观的估计。按照目前科学界对大气臭氧层耗损原因的认识,臭氧层变薄主要是由于人类向大气中排放消耗臭氧层物质引起的,目前,这种物质在大气中的浓度还在继续增加,即使按照《蒙特利尔议定书》的约定,在2000年前全世界都停止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使用(实际上已不可能),但由于这种物质在大气中寿命很长,它们在大气中的浓度也还会继续增加,并可能在21世纪初达到最大值后,才开始逐渐减少。这就意味着,如果大气中的一些基本过程没有明显变化,那么大气中臭氧的耗损会一直延续到21世纪中期以后。

当然,大气臭氧层变化涉及到发生在大气中的一系列复杂的物理、化学和动力学过程,其中有些问题目前尚未被科学家所认识,因此,上述预言在科学上均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无论如何,人类应当从臭氧空洞出现这一事实中反思自己的行为,对目前臭氧层耗损可能导致的恶化人类生存环境的后果采取相应对策,并应当刻不容缓地采取行之有效的坚决行动,确实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臭氧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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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10-14
大气中的臭氧含量仅一亿分之一,但在离地面20至30公里的平流层中,存在着臭氧层,其中臭氧的含量占这一高度空气总量的十万分之一。臭氧层的臭氧含量虽然极其微少,却具有非常强烈的吸收紫外线的功能,可以吸收太阳光紫外线中对生物有害的部分(UV-B)。由于臭氧层有效地挡住了来自太阳紫外线的侵袭,才使得人类和地球上各种生命能够存在、繁衍和发展。
1985年,英国科学家观测到南极上空出现臭氧层空洞,并证实其同氟利昂(CFCs)分解产生的氯原子有直接关系。这一消息震惊了全世界。到“1994年,南极上空的臭氧层破坏面积已达2400万平方公里,北半球上空的臭氧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薄,欧洲和北美上空的臭氧层平均减少了10%-15%,西伯利亚上空甚至减少了35%。科学家警告说,地球上臭氧层被破坏的程度远比一般人想象的要严重得多。
氟利昂等消耗臭氧物质是臭氧层破坏的元凶,氟利昂是本世纪20年代合成的,其化学性质稳定,不具有可燃性和毒性,被当作制冷剂、发泡剂和清洗剂,广泛用于家用电器、泡沫塑料、日用化学品、汽车、消防器材等领域。80年代后期,氟利昂的生产达到了高峰,产量达到了144万吨。在对氟利昂实行控制之前,全世界向大气中排放的氟利昂已达到了2000万吨。由于它们在大气中的平均寿命达数百年,所以排放的大部分仍留在大气层中,其中大部分仍然停留在对流层,一小部分升入平流层。在对流层相当稳定的氟利昂,在上升进入平流层后,在一定的气象条件下,会在强烈紫外线的作用下被分解,分解释放出的氯原子同臭氧会发生连锁反应,不断破坏臭氧分子。科学家估计一个氯原子可以破坏数万个臭氧分子。

控制臭氧层破坏的途径和政策
在现代经济中,氟利昂等物质应用非常广泛,要全面淘汰,必须首先找到氟利昂等的替代物质和替代技术。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也应努力回收,尽可能重新利用。目前,世界上一些氟利昂的主要生产厂家参与开发研究了替代氟利昂的含氟替代物(含氢氯氟烃HCFC和含氢氟烷烃HCF等)及其合成方法,有可能用作发泡剂、制冷剂和清洗溶剂等,但这类替代物也损害臭氧层或产生温室效应。同时,也在开发研究非氟利昂类型的替代物质和方法,如水清洗技术、氨制冷技术等。
为了推动氟利昂替代物质和技术的开发和使用,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许多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类是传统的环境管制措施,如禁用、限制、配额和技术标准,井对违反规定实施严厉处罚。欧盟国家和一些经济转轨国家广泛采用了这类措施。一类是经济手段,如征收税费,资助替代物质和技术开发等。美国对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实行了征税和可交易许可证等措施。另外,许多国家的政府、企业和民间团体还发起了自愿行动,采用各种环境标志,鼓励生产者和消费者生产和使用不带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材料和产品,其中绿色冰箱标志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
1985年,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推动下,制定了保护臭氧层的《维也纳公约》。1987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组织制定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对8种破坏臭氧层的物质(简称受控物质)提出了削减使用的时间要求。这项议定书得到了163个国家的批准。1990年、1992年和1995年,在伦敦、哥本哈根、维也纳召开的议定书缔约国会议上,对议定书又分别作了3次修改,扩大了受控物质的范围,现包括氟利昂(也称氟氯化碳CFC)、哈伦(CFCB)、四氯化碳(CCL4)、甲基氯仿(CH3CCl3)、氟氯烃(HCFC)和甲基溴(CH3Br)等,并提前了停止使用的时间。根据修改后的议定书的规定,发达国家到1994年1月停止使用哈伦,1996年1月停止使用氟利昂、四氯化碳、甲基氯仿;发展中国家到2010年全部停止使用氟利昂、哈伦、四氯化碳、甲基氯仿。中国于1992年加入了《蒙特利尔议定书》。

为了实施议定书的规定,1990年6月在伦敦召开的议定书缔约国第二次会议上,决定设立多边基金,对发展中国家淘汰有关物质提供资金援助和技术支持。1991年建立了临时多边基金,1994州年转为正式多边基金。到1995年底,多边基金共集资4.5亿美元,在发展中国家共安排了1100多个项目。
到1995年,经济发达国家已经停止使用大部分受控物质,但经济转轨国家没有按议定书要求削减受控物质的使用量。发展中国家按规定到2010年停止使用,受控物质使用量目前仍处于增长阶段。中国由于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家用电器、泡沫塑料、日用化学品、汽车、消防器材等产品都大幅度增长,受控物质使用量比1986年增长了一倍以上,成为世界上使用受控物质最多的国家之一。
从各项国际环境条约执行情况而言,这项议定书执行的是最好的。目前,向大气层排放的消耗臭氧屋物质已经逐年减少,从1994年起,对流层中消耗臭氧层物质浓度开始下降。预计到2000年,平流层中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浓度将达到最大限度,然后开始下降。但是,由于氟利昂相当稳定,可以存在50至100年,即使议定书完全得到履行,臭氧层的耗损也只能在2050年以后才有可能完全复原。另据1998年6月世界气象组织发表的研究报告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作出的预测,大约再过20年,人类才能看到臭氧层恢复的最初迹象,只有到21世纪中期臭氧层浓度才能达到本世纪60年代的水平。
第2个回答  2006-10-16
臭氧层空洞的成因
大气中的臭氧含量仅一亿分之一,但在离地面20至30公里的平流层中,存在着臭氧层,其中臭氧的含量占这一高度空气总量的十万分之一。臭氧层的臭氧含量虽然极其微少,却具有非常强烈的吸收紫外线的功能,可以吸收太阳光紫外线中对生物有害的部分(UV-B)。由于臭氧层有效地挡住了来自太阳紫外线的侵袭,才使得人类和地球上各种生命能够存在、繁衍和发展。
1985年,英国科学家观测到南极上空出现臭氧层空洞,并证实其同氟利昂(CFCs)分解产生的氯原子有直接关系。这一消息震惊了全世界。到“1994年,南极上空的臭氧层破坏面积已达2400万平方公里,北半球上空的臭氧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薄,欧洲和北美上空的臭氧层平均减少了10%-15%,西伯利亚上空甚至减少了35%。科学家警告说,地球上臭氧层被破坏的程度远比一般人想象的要严重得多。
氟利昂等消耗臭氧物质是臭氧层破坏的元凶,氟利昂是本世纪20年代合成的,其化学性质稳定,不具有可燃性和毒性,被当作制冷剂、发泡剂和清洗剂,广泛用于家用电器、泡沫塑料、日用化学品、汽车、消防器材等领域。80年代后期,氟利昂的生产达到了高峰,产量达到了144万吨。在对氟利昂实行控制之前,全世界向大气中排放的氟利昂已达到了2000万吨。由于它们在大气中的平均寿命达数百年,所以排放的大部分仍留在大气层中,其中大部分仍然停留在对流层,一小部分升入平流层。在对流层相当稳定的氟利昂,在上升进入平流层后,在一定的气象条件下,会在强烈紫外线的作用下被分解,分解释放出的氯原子同臭氧会发生连锁反应,不断破坏臭氧分子。科学家估计一个氯原子可以破坏数万个臭氧分子。
臭氧层空洞的解决方法
控制臭氧层破坏的途径和政策
在现代经济中,氟利昂等物质应用非常广泛,要全面淘汰,必须首先找到氟利昂等的替代物质和替代技术。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也应努力回收,尽可能重新利用。目前,世界上一些氟利昂的主要生产厂家参与开发研究了替代氟利昂的含氟替代物(含氢氯氟烃HCFC和含氢氟烷烃HCF等)及其合成方法,有可能用作发泡剂、制冷剂和清洗溶剂等,但这类替代物也损害臭氧层或产生温室效应。同时,也在开发研究非氟利昂类型的替代物质和方法,如水清洗技术、氨制冷技术等。
为了推动氟利昂替代物质和技术的开发和使用,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许多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类是传统的环境管制措施,如禁用、限制、配额和技术标准,井对违反规定实施严厉处罚。欧盟国家和一些经济转轨国家广泛采用了这类措施。一类是经济手段,如征收税费,资助替代物质和技术开发等。美国对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实行了征税和可交易许可证等措施。另外,许多国家的政府、企业和民间团体还发起了自愿行动,采用各种环境标志,鼓励生产者和消费者生产和使用不带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材料和产品,其中绿色冰箱标志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
1985年,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推动下,制定了保护臭氧层的《维也纳公约》。1987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组织制定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对8种破坏臭氧层的物质(简称受控物质)提出了削减使用的时间要求。这项议定书得到了163个国家的批准。1990年、1992年和1995年,在伦敦、哥本哈根、维也纳召开的议定书缔约国会议上,对议定书又分别作了3次修改,扩大了受控物质的范围,现包括氟利昂(也称氟氯化碳CFC)、哈伦(CFCB)、四氯化碳(CCL4)、甲基氯仿(CH3CCl3)、氟氯烃(HCFC)和甲基溴(CH3Br)等,并提前了停止使用的时间。根据修改后的议定书的规定,发达国家到1994年1月停止使用哈伦,1996年1月停止使用氟利昂、四氯化碳、甲基氯仿;发展中国家到2010年全部停止使用氟利昂、哈伦、四氯化碳、甲基氯仿。中国于1992年加入了《蒙特利尔议定书》。

为了实施议定书的规定,1990年6月在伦敦召开的议定书缔约国第二次会议上,决定设立多边基金,对发展中国家淘汰有关物质提供资金援助和技术支持。1991年建立了临时多边基金,1994州年转为正式多边基金。到1995年底,多边基金共集资4.5亿美元,在发展中国家共安排了1100多个项目。
到1995年,经济发达国家已经停止使用大部分受控物质,但经济转轨国家没有按议定书要求削减受控物质的使用量。发展中国家按规定到2010年停止使用,受控物质使用量目前仍处于增长阶段。中国由于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家用电器、泡沫塑料、日用化学品、汽车、消防器材等产品都大幅度增长,受控物质使用量比1986年增长了一倍以上,成为世界上使用受控物质最多的国家之一。
第4个回答  200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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