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佬们小弟请教个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6年10月8日,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三D打印机100台,每台3万元。乙公司应于2016年11月20日前,将货物运输到甲公司,甲公司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付款。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定金100万元。后甲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得知,乙公司将该批打印机高价卖给了他人,不能如期交货。
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如何行使合同的解除权并说出法律依据?
2、合同解除后,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怎样承担违约责任,才能最大限度的满足自己的财产权益?并说出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