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规定的期间从当日起算的有哪些

如有空请答案以下具体问题:⑴某一犯罪嫌疑人2月5号15时在刑事拘留证上签字,三日拘留期满,那么请问:具体指哪一天期满?是7号还是8号?⑵某一犯罪嫌疑人8月8日被批准逮捕,9日被执行逮捕,请问:侦查羁押期限(二月,无延长)至何日期满?是10月7日还是10月8日?如果,如其2007年2月28日被批准逮捕,那么何日期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期间的计算】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零三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以内;计算法定期间时,应当将路途上的时间扣除;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
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依法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限届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应当裁定准许。
以月计算的期限,自本月某日至下月某日为一个月,如本月1日收案至下一个月1日、本月最后一日至下一个月最后一日为一个月的审理期限;半月一律按15日计算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29.关于刑事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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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01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2、因此刑诉法期间通常从次日起算。
第2个回答  2012-04-09
一,2月8号15时届满
二,10月9日届满
三,4月30日
规则为,时按下一个时计算,日按次日计算,月按本月某日到下月某日计算,如遇到本月月底,按照到下个月月底为一个月!计算是只变动需要变动的数字,如期间为3日,那么计算时月和时都不用变,如期间为3个月,则日和时都不用变,我也正在学习刑诉中的期间,个人感悟,希望能对您有用,呵呵,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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