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0-16
区别是有的,一个是先验收,问题解决后再收房;一个是收房后,验房再进入物业返修程序(这里开发商物业的钱都已经收到,解决问题的积极性不一样)。。所以区别就在于维修的积极程度上了。但是,我们广大业主,要清楚的一点,我们完全有权利要求开发商给已收的房子存在的质量问题,给予无偿维修!————购房合同,有明确的条文,在规定的使用时间内,对因为施工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开发商应给予无偿维修。再者,就是我们收房时,拿到的一本《住宅质量保证书》,里面清楚地写到,相应维修的项目,及维修项目的保修年限。所以,已收房的业主,更应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遇到开发商要求先收后验,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建议在物业交接签字的时候做好备注(房屋质量未验收),收房后再验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