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 每月工资一千 应获得多少加班费

如题所述

这应该在劳动法里可春节长假即将结束,加班费又成为关注重点,《劳动合同法》等新法律实施后,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有何利好?昨天,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关系处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支付加班费,职工可据此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

新法调动劳动者维权积极性

据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林景青介绍,《劳动合同法》明确,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费)的,劳动者不需提前通知就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法律还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林景青说,这是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违规的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和“支付经济补偿金”,调动了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

初一加班总共可拿4倍日工资

加班费怎么算,林景青表示,法律已明确:工作日加班,加班费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费不低于200%;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300%。

显然,今年除夕、初一、初二要按3倍支付加班费,不能用补休代替加班费;这里的3倍是另外支付的,如包括带薪的当天的工资,劳动者可以拿到相当于日工资标准4倍的工资。初三至初六属于调换的休息日,不安排补休的,要按200%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计算基数略有下降

今年法定节假日由10天变为11天,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也有所调整。按原规定,月平均工作天数和日工资折算都按20.92天计算,而上个月国家劳动保障部通知明确,月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月)=20.83天/月,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新办法区分了月工作日和月计薪天数,月工作日主要用于判断是否加班,而月计薪天数则作为折算加班费的标准。

对此,一些劳动者表示费解:为何节假日多了,加班费折算标准反而下降了?林景青说,按照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的,劳动者不工作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与此相应,折算月计薪天数时,也不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因此,新的折算办法,实际上更为合理,更加符合实际情况。以查到,国家明文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1-10
按标准一天是工作八个小时的,也就是说您每天多加班了四个小时。根据您的工作,按一个小时五十的加班费来算,您应得到二百圆款。
第2个回答  2010-01-09
你这工资太少啦啊,我想问下你是什么工作,如果是文员,那应该是一天8小时,每月工资在800--1100不等,(要看老板啦,)要是苦力操作工之类的,那8个小时每月都得给到1300--2500之间啦,我是技术工,每天8小时,一个月是在1700的工资,加班是超过2个小时以上是30
第3个回答  2010-01-10
每月1000元是你正常八小时的工资吗?还是你12小时的工资?如果是12小时的话你的工资实在是少得可怜,按照8小时计算,你每天有四小时在加班,加班费平时按照基本工资加奖金总额除以月正常工作天数平均值,也就是除以21左右,再除以8就是你每小时的工资,四小时周内加班的话按照每小时工资的1.5倍计算,周末2倍,节假日3倍。
第4个回答  2010-01-10
这要看你每天规定应上班多少小时了,1000÷当月规定出勤天数÷每天应上班的小时数=你每小时的工资,算一下你当月加班多少小时,再乘以每小时的工资,就是你当月应该领的加班费了。
第5个回答  2010-01-10
不要干拉倒!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