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揭发举报需要自己举证吗?

丈夫有外遇,想找借口抛弃妻子及一岁半的孩子,(丈夫为现役军人,三级士官)。请问:
1.妻子不同意离婚,打算举报丈夫有外遇,需要自己举证吗?
2.丈夫曾亲口说过自己有违法犯罪行为,妻子现在揭发举报,会不会被他反咬一口,称妻子无证举报,是诬陷?
谢谢。
不吝加分!
补充:第一,丈夫是以前就起诉过要离婚,妻子认为孩子还小才没答应离。现在妻子发现他还是和那个女的混在一起,决定离婚。同时想把他的事情都说出来。
第二,夫妻之间私下的交谈,在多大程度上具有法律上证言的效力。感觉夫妻之间的交谈应该比较具有可信性。

第一:举报必须要有证据。第二:揭发检举是可以的,没有证据,法院可以去调查。我觉得,既然两个人感情破裂了,那就没有必要在揭发,检举了,好离好散。你要把他打成地狱,对你的小孩子也不太好。总之,你这个婚肯定是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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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19
1.既然不同意离婚,为什么要举报他有外遇呢
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同意离婚,并拟好有效的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就可以离婚了。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分居两年法官一般会判决离婚,但是只要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法官也会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那要看证据是否是真的啦,口说无凭,如果有证据的话,当然别怕了,即使证据不足,也不会是诬陷的,放心
加分吧
第2个回答  2010-01-19
都需要证据!

1需要证据

2更需要了,不然他会说你诬陷的
第3个回答  2010-01-19
司法部门办案的原则是重证据,轻口供。
没证据是不能揭发、举报的。
第4个回答  2020-06-11
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但对下列情况,其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则可有例外:
(1)、举债方认为是夫妻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由主张是另一方个人债务的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是另一方个人的债务,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不宜认定为举债者的个人债务。因为另一方承认是共同债务,可视其对共同债务的自认,按其自认确定为共同债务。
(2)、互相认为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都应举证。
由举证不能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双方都不能举证证明属于对方对方个人债务的,由举债者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即由举债者个人承担债务。这实际上就是由举债方承担举债不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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