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一起购买的房子,妹妹欠债了,房子会被拍卖吗?

如题所述

    只要对方申请了财产保全,或者是法院判决后对方申请了强制执行,房子就有可能被拍卖。

    但房子是兄妹共同财产,拍卖时,应当将哥哥应得份额部分的房款支付给哥哥,不会用哥哥的财产偿还妹妹的债务。  如果哥哥想要全部房子,也可以出钱买下妹妹的份额。

追问

哥哥不想买不行吗?

追答

哥哥可以买,也可以不买。如果不买,房子只能被拍卖,哥哥只能要回一半房款。

追问

什么法律,不想卖都不行,卖了就没有地方住了,一套里面哥哥和妹妹一人一本房产证,不能只卖妹妹的吗?

追答

是不想卖啊,还以为哥哥不想买呢。一套房只有一个产权,只卖妹妹的怎么卖?那2个房产证也写有是2人共有、一人一半产权,而不是一人一个产权吧,一套房子只卖一半?

追问

我的意思是,这样的情况房子还是会被法院强行拍卖吗?妹妹也没有其他房子可以住。

追答

有规定,是唯一一套住房不能拍卖,要保护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权利,但楼房如果价值较高,现在一般都会拍卖,在拍卖成交前法院会给租房,拍卖还债后剩余的钱再归被分行人。 如果是市场价值较小的农村房或小面积住房,唯一住房不拍卖。

追问

谢谢了

追答

不客气。以下供你参考:你们可以抓住2点向法院申请不拍卖:一是这是共同房产,二是是唯一住房。以下供参考:(1)不能执行唯一住房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2)最新的可以执行的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5月5日)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