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开个新药店,需要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开药店需要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

(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

(四)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药品零售企业应备有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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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6

只须办理《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2017年7月1日起,武汉市零售药店审批“多证合一”正式实施。企业办证时限也由半年多提速到最多15个工作日。2017年6月27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此项新政策。而新政策实施后,只须办理一种证件:《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过去药店审批根据经营范围,新开一家同时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药店必须取得5种证件,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过去5种证件需要分别申请办理,分别到相关窗口递交材料,需要接受4次现场检查,法定办理时限累计最长达210个工作日。

扩展资料: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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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6-04

只须办理《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2017年7月1日起,武汉市零售药店审批“多证合一”正式实施。企业办证时限也由半年多提速到最多15个工作日。2017年6月27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此项新政策。而新政策实施后,只须办理一种证件:《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过去药店审批根据经营范围,新开一家同时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药店必须取得5种证件,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过去5种证件需要分别申请办理,分别到相关窗口递交材料,需要接受4次现场检查,法定办理时限累计最长达210个工作日。

三、多证合一后,一次申报,一窗受理,4次现场检查合并为一次,办理时限最多15个工作日,最少仅5个工作日。多证合一不仅实现证照减少,更重要的是办理过程中相关审批流程合并、简化,大大缩短了许可时限。

扩展资料:

多证合一使企业办证成本大大降低。新政策实施后,企业提交的材料从57份减至19份,纸张复印费用大幅削减。过去办理“五证”,有“四证”需要现场查勘,4次检查分别由不同科室负责,累计查勘项目达200多项。合并为一次查勘后,企业明显减负。

今年5月,药店审批“多证合一”在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探索施行,初步估算一家药店办许可证就可省下10万元。辖区药店办证后表示,节省下来的成本,一年够多开两家店。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在汉新开药店只用办一种证件 多证合一下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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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1-10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申请开办药店时,您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1、要有一名药学技术人员,要求在县级以上地区的为执业药师资格,在县级以下可以为从业药师和中专以上药学及相关专业毕业,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各省,可能还有一些区别。
2、一个合适的营业场所,面积为县级以上8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县以下原则上为4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仓库为20平米,但在去年国家局对农村药店的营业场所有有所放松,要求20平米以上,可以满足相地经营要求的即可。
3、3万—15万的资金,进货要用。
这些是必务条件,准确讲要准备的材料有:
一是拟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上学和工作),申办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等复印件;申办人为社会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是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三是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
四是似设营业场所、仓库的有关部门(民政局下面有地名区划办公室)核准的门牌号;
五是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六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4个回答  2019-10-21

医药事业关乎国计民生,所以作为成本不算很大的创业项目,药店经营一直备受创业者们的青睐。但是不管做什么生意,在正式开始之前,都要对该行业有个最基本的了解,多掌握一些相关的专业知识,才能让经营过程更顺利。

那么开药店有哪些必须满足的条件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5点,开店之前都来看看吧。


 

一、药店证件的办理

 证件办理是否齐全,是药店能否成功经营的重要因素。其中基本的证件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以及健康证。除此之外还要做好GSP认证,并且如果销售医械或保健品,还需要办理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二、药品经营的资质

 药店属特殊经营场所,销售的商品大多是有治病功效的药品,想经营就会有更严苛的审核标准。具体有以下4点值得注意:

 1、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2、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3、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且《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三、药品经营的条件

 除了经营资质这个入场券之外,这4个基本的条件,也是药店经营必不可少的要求: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四、药品购销的要求

 考虑到药品的特殊性,在药品购销的问题上,也有着需要严格遵守的要求,以做到从源头控制药品的品质,保证顾客是生命健康不受侵害。关于药品购销的要求,这4点值得关注:

 1、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产地。

 2、购进药品,必须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否则不得购进。

 3、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且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和批号等相关内容,以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4、药品销售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五、药品保管的要求

 保管措施做不到位可能导致两种后果:药效受影响和药品被盗损失。如何做好药品保管的工作,也是药店经营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

 药品的保管措施一般有冷藏、防冻、防潮、防虫和防鼠等,具体的实施需要考虑药品本身的性质。另外药品入库和出库时,也必须要执行检查制度,以免出现将不合格药品售出的情况,影响药店的口碑,更影响顾客健康。

 药店经营无小事,为了让顾客的消费更有保障,让药店生意做得更顺利,一定要了解清楚相关的政策内容,并做好充分的准备。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到你。

【希望能帮助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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