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如题所述

该城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交满一定时间生育保险,标准为生育津贴=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1、领取条件: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
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年。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满10个月。
2、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正常产假为128天,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请注意,具体的生育津贴金额会根据职工所在单位的缴费基数和产假天数有所不同,且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查阅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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