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是这样的,孩子2岁大小,落在妈妈的城市广州,父亲户口在大连。未来入学的城市是大连,为了就学原因,现在计划在大连买一套学区房。但是父亲的大连户口因为一些原因不能改到这套学区房的地址,而母亲的广州户口因为是一线城市,所以也计划保留保持不变,我有如下几个问题。
1. 新房子可以写孩子的名字么?将孩子变成户主?
2. 为了避免孩子因为外地户口的原因叫赞助费,孩子需要至少提前几年将户籍改为学区房的地址?(我看网上有人说孩子需要至少在户口所在地住满3年,才不用交学校赞助费)
3. 未成年人作为户主如果在10年后买房(孩子12岁)应该如何操作?听说必须是18岁成年人才可以卖房,如果这样的话,可以在未成年人的状态下将户主变成父亲么?
4. 是否可以有这种情况:父亲是房主,但是户口不落在这个房子上,而孩子户口落在这个房子上但不是户主。其实最我希望理想的状态是这样(以上的3个问题就是要达到这个目的),结合现状,我最佳的操作方法应该是怎样的?
背景补充一点,现在孩子已经随母亲的户口落在广州了。父亲在上海工作,母亲大连工作,也就是说一个人公积金交在上海,一个人交在大连,大连购房实际上是使用女方公积金名义购买的。因为双方的都没有广州公积金,所以暂时来讲广州购房意愿不强。中心目的就是达到第四点那样。
感谢回答!不过你回答的是我这个问题么?有点所答非所问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