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车被贴了条,三个月了还是在交管12123中查不到记录,这种要怎么交罚款?需要交滞纳金吗?

如题所述

违章停车被贴了条,已经三个月了还是在交管12123中查不到记录,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罚单上的信息不够清楚或者是其他原因,工作人员没有录入系统,是否缴纳罚款,建议你携带相关信息去相关机关查询,若是真的没有罚单信息,说明罚单不存在,则罚单不用缴纳,也不会有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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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0

罚款缴纳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当地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POS机即可。

说明:网上查到违章记录后,可以等交警局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寄给你,也可以自己去各交警大队或交通监控中心领取。

2.持《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及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罚决定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3. 如违例项目需要吊扣驾驶证的还须按规定吊扣,吊扣驾驶证期满后凭《吊扣驾驶证执行凭证》取回驾驶证。

4.如是持深圳驾驶证的司机,违章不需吊扣证的,只需直接到各银行缴纳罚款即可。

违章罚款超过期限不处理是要缴纳滞纳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扩展资料

交警提示:发现有违章没及时去处理,就以为会有滞纳金,这是驾驶人常见的误区。其实,市民要先到交巡警大队或车管所处理“电子警察”记录的违章行为,拿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罚单,然后15天之内没有去缴纳罚款的,第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没有去开罚单的“电子警察”记录,不会产生滞纳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通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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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5

建议去交警队查询一下 有可能没有传到系统里

有时候有些路段是非审查路段的。贴条的是协警。协警拿罚单底单回去后还有交通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才会录入系统。很多路段是非审核路段。这些路段虽然停车属于违停,但是非严打交通管理期间。是可以放宽审查力度的。比如大型市场门口早晚无停车场路段,小型医院停车位紧张的门口路段。这些地方纵使协警贴条了。拿回去也不会被审查部门录入的。所以一切按照网络为基准。因为即使你去交警队查询,他们的系统也是连接交管所网络的。你用交管12123查不到,那么去交警队一样也查不到。所以放心吧。当然交管12123只适用于山东用户,但不包括青岛用户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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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11-26
系统没有,怎么处理?现在都是计算机操作的
第4个回答  2020-10-20
如果交警系统中查不到,就不用交,可能他们忘了录入系统,你就庆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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