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票方发现是虚开增值税普票,退回对方,但对方没作废怎么办

爱票方发现是虚开增值税普票,退回对方,但对方没作废怎么办

1、收到虚开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
取得发票时,应立即退回开票方,要求其作废后重新开具对应购货资料及金额的发票;
2、收到虚开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不允许抵扣。
(1)取得发票时未抵扣的,应立即退回开票方,要求其作废后重新开具对应购货资料及金额的发票;
(2)取得发票时已抵扣且还处于开票当月的,到你单位所属的税务机关申请作废该张发票抵扣后退回开票方,要求其作废后重新开具对应购货资料及金额的发票;
(3)取得发票时已抵扣已过当月的,自行向你单位所属的税务机关说明取得发票原因,且按补缴虚开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所抵扣的税款,并按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
【拓展资料】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行为方式有以下四种:
1、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但为其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2、为自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本身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却为自己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要求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4、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在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与要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沟通联系、牵线搭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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