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在的劳动法规定,连续签订几次3年劳动合同就可以签订一份永久雇佣合同?

如果说雇佣单位在职工满3年后,不想再和该职工签订合同了,可以直接辞退职工吗?

  雇佣单位在职合同期满3年后,不想再和该职工签订合同了,那么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款规定支付你一定的补偿金;
  如果3年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愿意同你再签(只要你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违反劳动纪律),那么这里就意味着你满后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其相关法条如下: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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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12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续订劳动合同的,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一次签订合同期满,企业有权不与劳动者续签。
第2个回答  2010-02-12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内容,如果单位因为到期不续签,是可以的,但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

但根据您的标题内容来看,依据劳动法,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诚辉律师事务所:小陈 66002810
第3个回答  2010-02-12
2次,不能直接辞退,辞退理由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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