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确定门诊规定病种?有哪些特殊报销政策?

如题所述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如果简单地按个人帐户支付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划分各自的支付范围,少数门诊大病、慢性病患者就会出现个人帐户不足支付,加重了个人负担,而且容易造成“门诊挤住院”、“小病大养”的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济南市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践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将需门诊治疗的部分大病、慢性病规定为门诊规定病种,对其医疗费报销进行了特别的政策规定。门诊规定病种的确定原则是:保障基本医疗、方便就医、节约医疗费用。  对门诊规定病种有以下特殊报销政策:  (1)经核准治疗门诊规定病种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报销;治疗其他疾病的门诊费用,由个人负担。  (2)定点医疗机构应对门诊规定病种患者的病历、处方单独管理,并据实提供检查治疗的费用明细。门诊规定病种患者的医疗费,本人可凭IC卡等与定点医疗机构只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3)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对门诊规定病种患者进行定期复查,经专家鉴定已基本治愈的,收回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证,停止其享受门诊规定病种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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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04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如果简单地按个人帐户支付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划分各自的支付范围,少数门诊大病、慢性病患者就会出现个人帐户不足支付,加重了个人负担,而且容易造成“门诊挤住院”、“小病大养”的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兰州市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践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将需门诊治疗的部分大病、慢性病规定为门诊规定病种,对其医疗费报销进行了特别的政策规定。门诊规定病种的确定原则是:保障基本医疗、方便就医、节约医疗费用。
  对门诊规定病种有以下特殊报销政策:
  (1)经核准治疗门诊规定病种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报销;治疗其他疾病的门诊费用,由个人负担。
  (2)定点医疗机构应对门诊规定病种患者的病历、处方单独管理,并据实提供检查治疗的费用明细。门诊规定病种患者的医疗费,本人可凭IC卡等与定点医疗机构只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3)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对门诊规定病种患者进行定期复查,经专家鉴定已基本治愈的,收回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证,停止其享受门诊规定病种的待遇。
第2个回答  2020-03-08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如果简单地按个人帐户支付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划分各自的支付范围,少数门诊大病、慢性病患者就会出现个人帐户不足支付,加重了个人负担,而且容易造成“门诊挤住院”、“小病大养”的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济南市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践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将需门诊治疗的部分大病、慢性病规定为门诊规定病种,对其医疗费报销进行了特别的政策规定。门诊规定病种的确定原则是:保障基本医疗、方便就医、节约医疗费用。
第3个回答  2019-01-21
1、门诊规定病种是指由政府确定,需长期门诊治疗,其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报销的大病、慢性
疾病。目前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有28种:1、恶性肿瘤的治疗;2、尿毒症患者的透
析治疗;3、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4、系统性红斑狼疮;5、精神病;6、糖尿病;7、高血
压;8、肺心病;9、冠心病;10、脑出血、脑梗塞、脑栓塞;11、慢性病毒性肝炎;12、肝硬
化;13、再生障碍性贫血;14、癫痫;15、风湿性疾病(风湿热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多发性
肌炎和皮肌炎、动脉炎、血管炎、过敏性紫癜、白塞病、强直性脊柱炎);16、股骨头坏死病;
17、心力衰竭;18、结核病;19、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20、舞蹈病;21、间质性肺疾病;22、
慢性支气管炎;23、甲状腺功能亢进症;24、痛风;25、骨关节炎;26、脑萎缩;27、多发性硬
化症;28、慢性肾功能不全;29、血液系统疾病(血友病、骨髓增生性疾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30、甲状腺功能减退症;31、结石症(泌尿系统结石、消化系统结石);32、重症肌无力;33、眼科疾病(黄斑裂孔、视神经萎缩、青光眼);34、消化系统疾病(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35、椎间盘突出症。
。2、(1)经核准治疗门诊规定病种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报销;治疗其他疾病
的门诊费用,由个人负担。
  (2)定点医疗机构应对门诊规定病种患者的病历、处方单独管理,并据实提供检查治疗的费
用明细。门诊规定病种患者的医疗费,本人可凭IC卡等与定点医疗机构只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其
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3)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对门诊规定病种患者进行定期复查,经专家鉴定已基本治愈的,收
回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证,停止其享受门诊规定病种的待遇。
第4个回答  2019-04-23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如果简单地按个人帐户支付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划分各自的支付范围,少数门诊大病、慢性病患者就会出现个人帐户不足支付,加重了个人负担,而且容易造成“门诊挤住院”、“小病大养”的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济南市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践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将需门诊治疗的部分大病、慢性病规定为门诊规定病种,对其医疗费报销进行了特别的政策规定。门诊规定病种的确定原则是:保障基本医疗、方便就医、节约医疗费用。
对门诊规定病种有以下特殊报销政策:
  (1)经核准治疗门诊规定病种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报销;治疗其他疾病的门诊费用,由个人负担。
  (2)定点医疗机构应对门诊规定病种患者的病历、处方单独管理,并据实提供检查治疗的费用明细。门诊规定病种患者的医疗费,本人可凭IC卡等与定点医疗机构只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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