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丈夫再婚后与他人结婚生育一个子女, 是否属于超生还是不超生

如题所述

是否属于超生,得看女方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该女子与原配偶生育两个孩子,与他人再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又再次与第二个丈夫离婚,与第一位丈夫复婚,是这样吗?那么,首先得确认该女子与第一个丈夫结婚生下的第二个子女,是否违反当时的生育政策。如果已违反了当时的再生育政策,那么,与第一个丈夫的生育行为已涉嫌超生。其次,女子与第二个丈夫结婚后,如果第二个丈夫属于初婚未育的,那么,该女子与第二个丈夫的生育一个子女的行为是符合再生育政策的,但必须经当地计生部门的批准。当然,我的回答是否有错,你可向当地县级计生局(卫计局)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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