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告诉的才处理”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当事人(受害人)自己向法院起诉,法院才受理的案件(不告诉,法院不受理),这就是所谓的自诉案件。此外,人民检察院没有起诉的公诉案件,受害人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里面的一类,在一般情况下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需要由受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要是情节严重,比如对社会秩序有严重危害的情况或者严重危害到了国家利益的,那么也是可以由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而除此之外,对于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但是被害人同时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其实也是属于自诉案件中的一类。一般刑事案件,先有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由检察机关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这就是所谓的公诉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应当为其保守秘密,并在材料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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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25
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告诉才处理”。
“告诉才处理”是指刑法规定的,对刑事自诉案件中的某些犯罪告诉乃论,不告不理的制度。“告诉”是指法定的告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报告案情,并要求对侵害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下列案件即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就是说,当发生上述案件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不需要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的侦查,而人民法院也应直接立案受理。同时,法律还规定,在上述案件中,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那么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代被害人提起诉讼。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10-12
是刑法中关于一些犯罪,如果受害人或其家属不主动提起诉讼,法院就不审理。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第3个回答  2006-10-12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第4个回答  2006-10-12
无论你有多大的冤 只要你自己不主动提出
就没人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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