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国企性质的单位上班,09年初签了五年期的合同。
这段时间因为家里有事,已向公司请了十五天假。现在假期已到,我还需要继续请假,公司领导不批准。领导的意思是如果现在不去上班就按旷工处理,也就是开除。
我想问的是:
一,这种情况下我被开除的话,公司要不要给我赔偿金。如果有,金额如何计算?
二,我的档案现由公司保管,如果被开除,会不会写进我的个人档案中?
急!在线等,希望资深人士帮我解答。(拒绝转贴!)
补充一个问题:
年底前公司还会给每个员工发年终奖。我已经工作年满一年了,如果现在主动辞职,公司会不会发这个奖金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