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1-26
任期(1949年10月至1954年10月)
院长,沈钧儒(1875-1963)浙江省嘉兴市人。字秉甫,号衡山。清末进士。早年留学日本。回国后参加辛亥革命。1912年加入中国同盟会。五四运动期间,撰文提倡新道德、新化。曾任国会议员、广东军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上海法科大学教务长。1932年参加中国民权保障同盟。1935年领导成立上海文化界救国会,积极开展抗日救亡运动。1936年11月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入狱,为“七君子”之一。抗日战争爆发后出狱,继续从事抗日救亡运动。1941年参加组织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任中央常委。抗战胜利后,任中国人民救国会主席,积极 参加争取和平民主的斗争。1948年初在香港发表紧急声明,坚决与中国共产党合作。1949年9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建国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主席。1963年6月11日在北京病逝。
副院长:吴溉之 张志让 张苏
第2个回答 2010-01-27
我记得是谢觉哉同志。
谢觉哉同志是我党的优秀党员、“延安五老”之一、著名的学者和教育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法学界的先导、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
1959年在第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扬州老金说的对!!!!!!
第3个回答 2010-02-10
院长,沈钧儒(1875-1963)浙江省嘉兴市人。字秉甫,号衡山。清末进士。早年留学日本。回国后参加辛亥革命。1912年加入中国同盟会。五四运动期间,撰文提倡新道德、新化。曾任国会议员、广东军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上海法科大学教务长。1932年参加中国民权保障同盟。1935年领导成立上海文化界救国会,积极开展抗日救亡运动。1936年11月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入狱,为“七君子”之一。抗日战争爆发后出狱,继续从事抗日救亡运动。1941年参加组织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任中央常委。抗战胜利后,任中国人民救国会主席,积极 参加争取和平民主的斗争。1948年初在香港发表紧急声明,坚决与中国共产党合作。1949年9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建国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主席。1963年6月11日在北京病逝。
第4个回答 2010-01-26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沈钧儒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并担任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副委员长,1954年被推为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
沈钧儒,字秉甫,号衡山,1875年1月2日生,浙江嘉兴人。中国近代著名的法学家和政治活动家。沈钧儒出生之际,正是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化日益加深的时代。1963年6月11日,沈钧儒先生在北京医院与世长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