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借方余额在资产负债表里应怎样列示?

是继续填应交税费按负号填列呢?还是填入其它流动资产按正号填?财政局不是有新规定吗?应缴税费如果出现借方余额,应列示在其它流动资产里憨乏封何莩蛊凤坍脯开,可我每月报表都是按负债里应交税费负号填列的?怎么办呢?

以负值列示。
对于应交税费科目借方有余额,可能是我们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从会计分录看
购买的时候

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银行存款
销售的时候

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说应交税费
贷方有余额,说明我们还有未缴纳的税款,如果借方有余额,说明我们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需要缴税,但是因为应交税费属于负债类科目,只要借方有余额,那资产负债表中的数据就是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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