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需要审判长审判员亲笔签名吗?

2009年打了一场史上最牛的官司,官司打了很长时间(2009年年初开始,先后六次开庭,最后一次12月2日),最后(大概12月中旬)律师居然通知当事人说:“法官不审这个案了”。当事人觉得官司上次开庭还在讨论赔偿事宜,不可能,也就没有在意,只是一再追问律师什么时间再开庭(有录音为证)。12月31日,律师通知去领判决书,领回来一看,居然在当事人(原告)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判败诉。更离奇的是判决书右上角写的一行小字是“2009.12.30下午4点取判决”但是判决书最后一页时间是2009年12月12日,而且判决书上除了右上角那行小字,从头到尾都没有一个人签字,这样的判决书是真的吗?
请好心的懂法律的朋友帮下忙解答下:
1.判决书不需要开庭就可以直接下判决吗?可以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判决吗?
2.判决书上除了红印,其他内容均为打印字迹,没有法官亲笔签名,这样的判决书对吗?
3.判决书后面审判长,审判员下面署的时间是什么时间?上诉是以那个时间为准?
4.如果以判决书上的时间(2009年12月12日)为准,但是原告是在12月31日才被律师通知去取(此期间原告一直有追问律师重新开庭时间,有录音为证),这种情况原告应该怎么办?
请懂法律的朋友多多帮忙,不甚感激!!
但是最后一次开庭(12月2日)还在谈对方偿还多少的问题,之后原告也一直有催问什么时间开庭,答复是等等。怎么最后又成败诉了呢?12月2日谈对方偿还多少,双方都同意偿还额度了,最后怎么判败诉, 判决书对偿还金额也只字未提呢?这样判什么意思?

民事判决书不需要审判人员亲笔签名。只需要将审判人员的名字打印出来,同时加盖法院印章即可。
审判人员需要在法庭庭审笔录和合议庭评议笔录上签名,以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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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01
1、你不是说已经先后六次开庭了吗,那这个案子就是开过庭的啊。法院的宣判有当庭宣判和择日宣判两种。择日宣判也就是定期宣判,意思跟当庭宣判相对,即可以不当庭宣判。律师说“法官不审这个案子了”意思是不用再次开庭了,你只需要等待判决结果即可。所以不存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判决。
2、判决书无须法官亲笔签名的,有打印的审判人员名字和院印(就是那个红印)就可以了。
3、该时间是法院判决的时间。上诉时间以你方(你或者你的律师,谁先收到以谁的时间计算)收到判决书次日起十五日内为上诉期。(判决书最后一段写明的)
4、同第3点,及跟12月12日无关,以你方收到时间为上诉的起算时间。
(不服判决就抓紧时间上诉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1-01
我来回答你的提问:
一、法院如果已经开过六次庭,那么可以不再开庭直接下判决书,也无须通知当事人法院要下判决书。
二、判决书必须有法院的公章,不需要法官亲笔签名。但必须在判决书最后打印有审判长和审判员的名字。
三、判决书后面签署的时间应理解为打印时间,上诉时间从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也就是12月31日向后延期15天,元月15日前。
四、以12月31日为准。
第3个回答  2010-01-01
应该不需要吧!
第4个回答  2010-01-01
好像有缺席判决之说!你不服可以申诉或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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