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掉落砸到人是谁的责任

如题所述

城市中的广告牌数量众多,如果因风力过大导致广告牌坠落并伤害到行人,那么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网友咨询:
请问,广告牌砸伤行人时,责任由谁来承担?
律师解答:
当广告牌因倒塌而造成行人受伤时,责任通常由广告牌的所有者来承担。
广告牌在设置时,其设计、建造和质量都应考虑到当地的风力条件,以确保在常规风力变化下能够保持安全。同时,广告牌的所有者或管理者需要定期进行维护检查,以预防潜在的危险并防止其意外坠落或倒塌,从而避免对行人造成伤害。
户外广告的设置者、所有者或管理者有责任对广告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以保持其处于良好和整洁的状态。调解员还提醒市民,在遇到此类事件时,应立即报警,并保留侵权的证据,以便在后期能够合理合法地进行维权。
律师补充:
1. 当广告牌倒塌砸伤行人时,广告牌的所有者通常需要承担责任。广告牌在设置时,其设计、建造和质量都应考虑到当地的风力条件,以确保在常规风力变化下能够保持安全。同时,广告牌的所有者或管理者需要定期进行维护检查,以预防潜在的危险并防止其意外坠落或倒塌,从而避免对行人造成伤害。
2. 侵权人需要向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合理费用的支出。
3. 如果广告牌因安装不当而掉落导致他人受伤,受害者可以向广告牌的所有者、管理单位或使用单位主张人身侵权赔偿。具体而言,即通过事发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些单位中的一个或多个,要求其进行侵权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等损失。如果造成残疾,还应包括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受害者亲属因处理与受害者相关的事宜而产生的费用,也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当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赔偿后,如果有其他责任人,他们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