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判缓刑退休时视同交费年限清零吗

企业职工判缓刑退休时视同交费年限清零吗

一、企业职工判缓刑退休时视同交费年限清零吗
1、刑满释放人员办退休,服刑之前的工龄不再计算,不能视同缴费年限。缓刑也是属于刑法的一种,判刑之日起就被开除公职了,服刑期间没有工龄自然也就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被判缓刑怎么计算视同工龄
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正常上班,工龄就是连续计算的。犯普通刑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没有剥夺政治权利、仍在原工作单位留用叙职的,在缓刑期间,可以计算工龄,但是,因为判缓刑被用人单位开除了的话,工龄自然自开除之后就结束了。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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