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无视“限薪令”的限制,依旧我行我素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7-26

明星的天价片酬让整个影视行业不堪重负,从2017年9月份开始,演艺圈中一直在倡导“限薪令”,效果却不尽人意。6月30日有知情人士爆料鼎龙文化的年报,涉及到周冬雨、罗晋两人触目惊心的片酬,难道这些明星都这么无视“限薪令”的吗?

根据鼎龙文化的报表显示,2017年和2018年前五大供应商中,周冬雨工作室和罗晋工作室赫然在内。其中2017年采购金额中,周冬雨5084万,罗晋2501万。2018年采购金额中,周冬雨5811万,罗晋5212万。周冬雨和罗晋在两年度合计1.09亿和7714万。

鼎龙文化在这两年间和周冬雨、罗晋合作的影视作品只有《幕后之王》这部电视剧,一共46集,是2017年投拍的。周冬雨1.09亿的片酬和罗晋7714万的片酬属于天价片酬的行列,基本上拍摄一集电视剧周冬雨能够拿237万,罗晋能拿167万,这是普通工作者一辈子都不敢想的薪酬。

据悉《幕后之王》开机时间是2017年12月23日,杀青时间2018年4月16日,前后就4个多月的时间,周冬雨赚了1.09亿,罗晋赚了7714万,这还是在“限薪令”之后的片酬,这是不把“限薪令”当回事?

在少数演员不合理的高片酬现象下,导致影视剧制作成本结构不合理,收入分配比例失衡,致使影视剧出现严重注水、整体质量下滑。在这样的情况下,2019年9月22日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简称“限薪令”,明确指出:

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

按照这样来计算,主要演员周冬雨和罗晋的片酬总计18614万,意味着《幕后之王》的制作总成本至少要达到6.64亿,才不会违反“限薪令”中的相关规定。实际上这部电视剧制作总成本有6.64亿吗?真有那么多,口碑、收视就不会那么差了。计算之下周冬雨、罗晋的片酬还是有违“限薪令”中的相关规定。

不过,周冬雨1.09亿的片酬,还不算最高的。5月19日,某视频平台创始人龚宇在一次视频会议中,曾提到明星天价片酬的问题,他表示:

2018年8月,3家视频平台、6家主要制作公司发表联合声明,来控制包括演员在内的成本问题,当时限制的片酬上限是一部剧5000万人民币以下,现在播出的剧都是符合限定片酬价格的,之前的片酬最高达1.5亿以上,是一线的演员。

一部剧,一个一线明星,拿到1.5亿片酬,这比影后周冬雨还更加豪横。而且龚宇口中的1.5亿,也没明确表示出是在2017年“限薪令”出台之后还是之前的片酬。如果是之后的片酬,那么是真的视“限薪令”为摆设了。当然,是真的有明星豪横、无视“限薪令”中的规定,他就是杨烁。

杨烁、董洁主演的电视剧《异乡人》,片方与杨烁协调片酬未果之下,由于杨烁的罢演导致该剧停机。真实起因是剧方想要按照“限薪令”来降低杨烁8750万的片酬,当时的时间线是2018年9月4日,在龚宇所述的3家视频平台、6家主要制作公司发表的“联合声明”之后,自然8750万的片酬会违反相关规定。

联合声明中明确指出:“电视剧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其总片酬(含税)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其实按照规定上来计算片酬的话,44集的《异乡人》按照最高规格给杨烁片酬的话,杨烁能够拿到4400万的片酬,可杨烁就是不满足,才导致双方协商未果,不欢而散。

不仅周冬雨、罗晋、杨烁在天价片酬上豪横“限薪令”,而且还有很多一些明星亦是如此。比如杨颖就曾在镜头前表示:“拿8000万的片酬,我就值这个价。”这是明星在“限薪令”下该有的言行吗?殊不知“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为了绕过“限薪令”中的规定索要天价片酬,明星的手段层出不穷。

在“限薪令”的前提下,资深影评人、电影监制谭飞在一次采访中就透露过,演员片酬下降是一种假象,为了在不违反“限薪令”的规定前提下,有的演员会挂虚职,虚职上拿到的酬金,加上片酬,和天价片酬相差不大,这样的演员不在少数。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杨烁会豪横“限薪令”也是有他自己的理由。影视行业中有一定的“潜规则”,明星的片酬象征着他们的地位,片酬越高说明人气、知名度就越高,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轻易降片酬的。就是这样的行情下,杨烁才坚持要拿协定好的片酬,即使电视剧停机、罢演、无视“限薪令”,也在所不惜。

“限薪令”虽然在三年的时间不断升级,但依旧有明星拿取天价片酬。这样看来“限薪令”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要真正落实,只能从源头抓起。制片方、演员本人,一个敢给,一个敢拿,只有把这双方遏制了,那么在片酬方面才会有所缓和。如果还是长此以往下去,那一些年轻人想要当明星的欲望将更加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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