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影《唐山大地震》中妈妈选择救弟弟放弃了同样被水泥板压住的姐姐,除了当时年代重男轻女的思想比较严重以外,也和当时二人存活率不同有很大的关系。
这部电影的背景是1976年,但是国内重男轻女的思想确实比较严重,电影一开始很多细节都交代了母亲“重男轻女”的潜意识,比如两个孩子都吵着要吃西红柿的时候,妈妈没有公平的将西红柿一分为二,而是让姐姐让着弟弟,类似这样的细节非常多因此地震发生后两个孩子都被压在水泥板下时,母亲认为丈夫已经死了,必须留下男孩子的姓名给丈夫传宗接代,所以当救援人员要求她做选择时妈妈最终还是放弃了姐姐,将生的机会留给了弟弟。
地震发生后两个孩子的生民体征不同,救援人员发现弟弟被压着手臂而且一直在不停的哭泣吵闹,姐姐那边则非常的安静很明显生民体征不如弟弟平稳,按照后续的分析可以知道当时姐姐应该是濒临昏迷状态,在救援人员看来弟弟存活的几率更高,不断催促下母亲也只能将弟弟救出来,事后姐姐被挖出来时也没有呼吸也能从侧面印证救援人员的选择其实是正确的。
电影拍摄的方式和主题都非常现实,因此也毫不避讳的将“重男轻女”这个问题反映出来,姐姐被救后关于原生家庭的记忆一直都在因为被母亲“重男轻女”思想影响才会装作失忆,大学时期才会最终选择生下女儿并且嫁到国外,从后续母亲下跪的剧情也可以推断出母亲承认了当时自己“重男轻女”选择,也为这个思想和选择付出了自己的代价,看到母亲的实际状况后女主也选择了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