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趁女同事老公外出时,趁机强行与女同事发生了关系,法院咋判的?

如题所述

河南男子趁女同事老公外出时,趁机强行与女同事发生了关系

河南郑州,男子和同事聚餐后烂醉如泥,留宿在女领导家中,随后趁着男主人外出之际,与女领导发生关系,女领导误以为是自己丈夫,全程没有反抗,事后男子因涉嫌强奸罪,锒铛入狱。男子名叫曲某,在应聘某一家公司时,被张女士看重,之后在张女士的极力推荐下,获得了进入公司的机会。

为了感谢张女士的知遇之恩,曲某入职后不久,便请领导张女士以及同事们一起聚餐。酒过三巡,众人都意犹未尽,于是在曲某的提议下,共同到KTV买醉,在酒精的催化作用下,曲某多次向张女士表达感谢,随后在周围同事的起哄声中,二人也是一杯接着一杯。

 

很快,众人都醉欲汹汹,各自散去,张女士的丈夫来时,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几个同事,其中就包括早已不省人事的曲某,由于剩下的几个都是女同事,张女士丈夫无奈之下,只得提出送曲某回家。虽然有些不情愿,但丈夫毕竟也知道如果员工酒后出事,作为公司领导的张女士是脱不了干系的,所以曲某谁都可以不想送,但唯独自己不行。

 

可直到上了车,丈夫才发现根本不知道曲某的住处,临走时问了几个同事,也都表示不清楚,毕竟曲某才刚来公司几天,与大家还不是太熟悉,不得已之下,丈夫只得将曲某留宿家中。回到家中后,因为有事临时外出,丈夫慌乱之中,也没有锁张女士卧室的房门,可没想到丧心病狂的曲某,趁着丈夫外出之际,与张女士发生了关系,而喝醉酒的张女士误以为是丈夫,也就全程没有反抗。

 

事后,张女士向警方报警被强奸,曲某拒不承认,表示张女士没有明显反抗,所以是自愿的。这可真是现代版的农夫与蛇,男子好心收留醉酒的曲某,却没想到曲某丧心病狂,对男子的妻子张女士动起了手脚,这样的行为明显令人不耻。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分析,曲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呢?很明显,在多数人的认知里,强奸罪必须要伴随暴力、威胁的手段,所以很多人如曲某一样,认为本案充其量是曲某酒后失德,并不构成强奸罪。虽然这种观点获得了部分网友的支持,曲某也一直以此喊冤,但却不阻碍曲某构成强奸罪的事实。

 

事实上,认定是否构成强奸罪的核心在于,是否违背了妇女意志?这种违背,既包括大众认识的强迫,也包括利用妇女不能反抗、无法反抗的软暴力。我们以本案为例,依据酒店的监控来看,张女士完全被丈夫扶着上车,已经没有了独立行动的能力,醉酒的朋友都知道,在极度醉酒的情况下,人的辩知、感应能力都会降低,可以视为张女士没有反抗能力。

 法院咋判的

曲某利用张女士的认识错误,借此与张女士发生关系,属于《刑法》中的以其它手段强奸妇女,构成强奸罪。本案中,曲某事后积极赔偿张女士,获得了张女士的谅解,法院最终对其从轻判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最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曲某想借酒发疯,熟不知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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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28

男子醉酒在女同事家留宿,趁女同事老公外出时,与女同事发生了关系,事后女同事报警声称当时误以为对方是自己的丈夫。但男子却说女同事当时并没有反抗,自己是愿意的,不承认自己构成犯罪。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判处男子有期徒刑三年3个月。

男子醉酒后留宿女同事家

男子曲某在应聘工作的时候认识了女子张某,在张某的极力推荐下,曲某成功进入一家建筑公司任职,于是曲某为了感谢张某对自己的帮助,让自己找了一份非常不错的工作,所以想要找机会来感谢她,请她吃饭。

张某也是刚刚入职,为了和新认识的同事沟通感情,选了一个非常好的时机,邀请他们来参加自己的生日聚会,当然也包括张某。曲某邀请了很多同事,到餐厅吃饭喝酒,并且在KTV玩耍。

有一位同事刘某看见张某已经喝的不省人事了,主动联系张某的丈夫,让他来KTV接妻子回家。张某的丈夫来这里接妻子,正好看到刘某一个人扶着曲某,曲某已经喝得烂醉如泥,站都站不稳了。于是张某的丈夫好心提出送两个人回家。可是徐某是刚刚入职,刘某也并不知道曲某的家庭住址是哪里,于是张某的丈夫好心提出让他们两个人到自己的家中居住一晚,毕竟刘某一个人带着一个喝醉的男子也不方便,这样多几个人还能方便照应,于是刘某就同意了。

男子和与同事发生关系,事后女子报警,声称自己误认为他是自己的丈夫

到了家里之后,刘某才发现自己的手机遗落在了当时的KTV,所以张某又开车带着刘某返回那里去取手机。他们完全没有任何防备,因为当时张某和曲某都已经喝得烂醉如泥,况且都是在家中,想必也不会出现什么意外,所以两个人都外出了。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曲某趁机和张某发生了关系,在这一过程中,张某并没有反抗,因为她当时误以为对方是自己的丈夫,后来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才将曲某推开,并且才和丈夫说的这件事情,报警处理。可是曲某却并不认为自己犯罪,因为他说,在这一过程中张某并没有反抗,也就表明她自己是愿意的,所以自己怎么可能构成强奸罪呢?

法院的判决

最终通过法院的审理认为,曲某在酒后和女同事张某发生关系,可是当时张某已经喝的不省人事,她也没有自主的意识,不是清醒的状态,所以在这个时候,曲某和张某发生关系其实也是违背了张某的意愿,所以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判处曲某有期徒刑三年3个月,最终接受了法律的制裁。

所以说不要在外多喝酒,喝酒真的会误事,曲某在醉酒的情况下和张某发生关系,其实也并不是清醒的行为,如果在清醒的时候,想必他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情,可是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他总要为自己做出的事情负责,最终才付出了法律的代价,害人害己。

第2个回答  2022-04-25
法院认为这种行为属于性侵,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损害了女性的身体权利和健康,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第3个回答  2022-04-25
本案曲某的行为,一般将在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考虑量刑。但其经济赔偿并获得谅解、认罪认罚的情节,根据《刑事案件量刑指导意见》是可以减去相应部分基础量刑的。最终,检方根据本案曲某的犯罪情节以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建议对其量刑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第4个回答  2022-04-25
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犯了强奸罪,会被判刑的,并且进行相关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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