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劳动合同,公司为我交了五险,可一年后才给我交一金,这合法吗?

如题所述

签订劳动合同后一年公司才给予缴纳公积金是合法的。公积金并不是强制性的保险,允许企业自主缴纳,除非是国企单位是必须缴纳的。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并不是强制保险,可以在入职一段时间后缴纳,这是合法的。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它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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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26
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给交了五险这是很正常的,一年后才给交一金也不算违法,主要是看签订的合同书上写明了没有,公积金又名住房公积金,这是一项倡导的政策,对于企业效益好的可能会给交,政府不会强制管理的不能算不合法。
第2个回答  2021-07-27
我签了劳动合同,公司交了五险可一年后才给我们交一金这合法吗,肯定因为某种原因隔了一年以后才会给你们交,已经都交上了,应该是合法。
第3个回答  2021-07-26
企业需要在一个月内交公积金。
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并赔偿损失。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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