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学校老师和学生谈恋爱这个较为暧昧的问题,我国的教育部终于给出了答案:学校的老师或者在学校任职的任何人员都不能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对于这个规定,我个人是十分支持的。近年来,学校老师以恋爱为借口,和学生发生关系的事情屡见不鲜,由于有恋爱这个挡箭牌,想要让老师承担责任,难度很大。
学生不能和老师谈恋爱,这和恋爱自由完全没关系。恋爱自由的基础,是双方出在一个平等的地位上,但是老师和学生的地位是平等的吗?很明显不是的。老师手中握有权力,他可以通过这种权力影响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如果老师能够和学生谈恋爱,那么就会出现老师利用自己的地位上的不平等对学生进行胁迫,将魔爪伸向学生。中小学生大多数还未成年,他们在思想上面还不成熟,容易被误导或者诱骗,在这种情况下,出台这项政策对他们进行保护,十分有必要。
国外对于老师和学生的关系问题早已做出明确规定,不管是什么情况,只要二者的身份是老师和学生,那就不能有恋爱关系的存在,因为这对其他学生不公平。自古以来,老师的身份就是“传道授业解惑者”,没有任何一个人会站出来说,老师要学生搞好关系,甚至谈恋爱。学生的成长要依靠老师,因此老师应该和父母一样,扮演一个引路人的角色,和学生谈恋爱这种事,不是老师应该去涉及的。
有了这个明确的规定,我相信以后老师会更加有职业道德,将重心放在教学、教育的工作上,这对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有着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