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6-07
一、中国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体现了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具体介绍如下:
1、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以及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
2、民主监督:就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情况,对中共中央与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3、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政协委员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2、在政协组织的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可以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该地方重大事务;
5、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6、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
7、在受到警告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处分时,可以请求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