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限摩限电行动是什么时候

如题所述

1985年起,北京开始禁摩,源于当时的一篇文章,认为摩托车的污染远大于汽车。此后各大城市相继效仿,大多集中在2000年以后,2002年杭州禁摩,2004年广州禁摩,到2015年8月,中国已有185个城市加入禁摩阵营,禁摩的范围覆盖了全国绝大多数的大中型城市。

  对电动车的限定比较复杂些。1988年,中国曾把电动自行车列为机动车,需要考驾照、上拍照。2004年电动车开始拥有非机动车的身份,无需驾照和牌照,最高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有部分无需登记就可以上路,还有部分需要省级政府规定登记上路。2008年的《道路交通法》把电动自行车明确认定为非机动车,并规定,电动自行车可以被临时禁止或限行,但是不能被完全禁止或限行。

  2002年8月,北京发布规定,从2006年起禁止所有的电动车在市内道路上行驶,一是其阻碍了交通,二是因为电池污染。但到了2006年,北京市交管局又宣布,除了质量大于40公斤、没有脚踏功能和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的电动车因为环保和安全问题不予解禁,其他电动自行车可以合法上路。北京的这一举动获得了很高的评价,顺应了市民的呼声,被认为是公共决策与民意的良性互动。与北京类似的,上海、南京等地也承认电动车的合法地位,并将其纳入管理范畴。但近日,北京的“限电”意识又开始萌发,自4月11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将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在北京电动自行车解禁后,广州却宣布彻底禁止电动自行车。早在2004年,广州交警就提醒市民,在省规定出台前不要购买电动自行车,以免造成损失。2006年12月,广州开始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禁摩的历史则更为漫长些,历经了从1991 年开始限制上牌,2004扩大市区"限摩"范围,到2007 年全面"禁摩"的过程。近日,广州又拟对电动车和摩托车实行“五禁”,即禁售、禁油、禁行、禁停及禁营运。地处华南的广州一年四季都适宜电动车上路,也曾是当地市民最喜欢的一种出行方式,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调查表明:超过八成摩托车主认为摩托车必不可少或比较重要,普遍认为禁摩对工作和生活影响很大或影响较大。但广州市的“禁摩禁电”令却雷厉风行,不留情面,几乎不考虑底层市民的意见。

  重庆的态度则暧昧得多,对于地形复杂、摩托车生产、保有量大的这座山城来讲,禁摩禁电显得不太现实。2009年重庆曾发布通告,规定江北区观音桥商圈禁摩,这引起了市民很大的不满。有市民因为驾驶摩托车经过观音桥被交警开出200元的罚单,将重庆市交警总队江北支队告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该罚单错开,并要求撤销该罚单。后来这一规定基本上变成了一纸空文,在观音桥商圈长期停靠数十辆三轮车以及两轮摩托车。有市民反映这一情况到市长信息,得到的回复是:“(通告)由于未通过市法制办审定,已经撤销,故不存在摩托车禁行区域。”迄今为止,重庆是中国唯一一个没有禁摩禁电的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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