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初发的邮件,写明希望尽早离职,老板没回复,也没找我谈,就这么冷着,我也不想找她谈…这样辞职算有效的吗,直接走会不会拿不到这个月点工资?麻烦有法律知识的朋友给予回答,另外想知道离职证明会不会不给我?我们公司是外企,但是我老大是个不讲道理自以为是的女人,麻烦不要跟我讲道义上的东西,我没什么好说的
回答个问题别这么圣母心,我只是要专业的具有法律信息的解惑
那你不应该在这里问, 想要专业的回答去专业的地问去呀。 在这浪费别人时间,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