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罪是奴役制度之母,是人服从人的最初原因.它的出现不是越过最高的上帝的指导,而是依照最高的上帝的指导.因此,警告奴仆要顺从他们的主人,并且要愉快地,善意地服侍主人:以此为目的,如果他们不能从他们的主人那里得到自由,那他们就把他们的奴役作为自己的一种自由,不用虚惊而用忠诚的爱来服侍主人,直至不公道消失,这样,一切人的暴力和国家被废除,就只有上帝是一切了。”-----奥古斯丁
(2)“我不想变成上帝,或者居住在永恒中,或者把天地抱在怀里.属于人的那种光荣对我就够了.这是我所祈求的一切,我自己是凡人,我只要求凡人的幸福.”-----佩脱拉克
(3) “我们并不选取所有的快乐,当某些快乐会给我们带来更大的痛苦时,我们每每放过这许多快乐;如果我们一时忍受痛苦而可以有更大的快乐随之而来,我们就认为有许多种痛苦比快乐还好.”-------伊壁鸠鲁
(4)“不论做什么,总应该做到使你的意志所遵循的准则永远同时能够成为一条普遍的立法原理。”;“你须要这样行为,做到无论是你自己或别的什么人,你始终把人当目的,总不把他只当做工具。”;“个个有理性者的意志都是颁布普遍规律的意志。” ------康德
结合以上表述,谈谈你对“人”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