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让英雄流泪有什么好的建议

如题所述

在兰溪,有一位因见义勇为失去一只眼睛的英雄,驾驶证被吊销了,残疾证又办不出来,多年来一直生活在贫困之中。他的现状就没法改变了吗?记者在上周进行采访后得到的结果令人沮丧:按现有的相关规定,他不可能拿到残疾证,也不可能再拥有驾驶证,这样,他的找一份稳定工作的愿望还是难以实现,生活的前景在他前面依然渺茫……

  勇斗歹徒失去一眼
11月4日,兰溪市横溪镇新胜村的黄学见一见到记者便再也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几乎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起了往事。“1993年我因为抓歹徒,右眼被刀刺瞎。1995年被评为‘金华市第四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可是自那之后,他们对我再也不闻不问。由于只有一只眼睛但又拿不到残疾证,找工作更是困难重重。”
  说起黄学见,新胜村的村民无不翘起大拇指。“学见一直都是个热心人,我们平时有困难他总会来帮一把。前不久我们村有个老太太半夜突然发高烧,大伙儿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还是学见给送的医院。”老村长琚某今年60多岁,可以说是看着黄学见长大的,说起10年前黄学见抓歹徒的事情,他记忆犹新。“那是1993年的事情,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外逃多年的诈骗、盗窃重大犯罪嫌疑人曹建慧在我们村里露面了。4月11日,当时的派出所所长叶新建亲自带队对曹进行抓捕。曹建慧还真是个‘老滑头’,警察一不注意,他便跑了。学见以前是我们村的治安员,看见这种情况便一下子冲了上去,想从背后制服曹建慧,哪知道这家伙回头便是一刀,正好扎在了学见的右眼上。虽然歹徒最后还是被制服并且被判了11年,可学见的右眼也从此‘黑’了。”
  多年奔波工作无着
1.80米的黄学见体格非常健壮,站在人群中显得格外魁梧,可就是这么个大汉却因为那一刀,生活陷入了困境。“原来我在村里开拖拉机,生活还过得去,可一只眼睛瞎了之后,交警部门就把我的驾照给吊销了。1994年开始我就不断向兰溪市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残疾证和安排就业,被告知一个眼睛瞎掉不属于残疾人,不能领残疾证。后来他们只给我办了个‘农转非’。这真是帮了个实实在在的倒忙,本来我还可以在家务农,这样一来我连土地也没有了。”黄学见喝了一口水后又继续说:“我们横溪镇离兰溪市比较远,来去很不方便,每次我都是搭运沙车到市里去。到了兰溪找人又要等,几年下来,事情没有办成却得了胃病。”
  家徒四壁生活艰辛
  来到黄学见家,他11岁的女儿在做功课。屋子里的光线十分昏暗,记者想看清屋中的陈设都有些困难。“小姑娘,你怎么不开灯啊?这样做功课对眼睛有害的啊。”“我们家穷,爸爸又要治眼睛,缴不起电费。”小女孩的回答令人震惊。突然屋顶上传来一阵窸窣声,“不用怕,那是老鼠。”黄学见的妻子在一旁说。这个八九平方米的屋子看起来已是如此破旧,一边是土制灶台,另一边便是床铺桌椅。屋顶因为漏雨,大片大片泛黄的水渍依稀可见,墙上更是因为墙土的脱落而被贴成了“万国旗”。“这原本是村里的配电房,因为过于破旧早已废弃,我们已经在这里住了将近10年,这样的房子,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邻居们早已盖起了各种新式洋房,可我们只能住这儿。”黄学见在一旁无奈地对记者说。“现在惟一值得庆幸的是女儿的学习成绩非常好,我们的出路看来全在她身上了。”黄学见的妻子说。
  再次奔走说法依旧
11月5日,黄学见在记者的陪同下打算再次到兰溪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在出发前,虽然记者再三给黄学见打气鼓劲,他仍然提不起信心。“这会有用吗?我都已经反映10年了,领导换了一拨又一拨,可自始至终仍然都是无法解决。”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颠簸,我们终于到了兰溪市区。
  可是,令人失望的事情发生了,兰溪市残联工作人员的态度的确令人心寒。“你怎么又来了?这人是干什么的?”兰溪市残联的一位领导指着记者大声责问黄学见,“你怎么能这样?黄学见是见义勇为的英雄,他的右眼是在抓捕歹徒时被刺瞎的……”记者刚替黄学见说了一句话,这位副理事长气势汹汹地把记者也骂了。
  倒是该残联的一位普通工作人员就黄学见的事情给了记者一番解释:“根据中国残联1995年制定的《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单眼失明不能被评定为残疾人,而且目前也没有针对见义勇为可以放低标准的规定,要发这个残疾证着实有些难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一只眼睛失明是绝对不能颁发驾驶证的,这不但是对当事人负责,更是对整个社会负责。”在走访兰溪交警大队时,工作人员给了我们这样的回答。兰溪市公安局的潘副局长告诉记者,目前兰溪市还没有组建“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像黄学见这种事情的确比较尴尬。“从内心来讲我是很同情黄学见的,可是由于社会保障措施的不完善使很多英雄流血又流泪。”

  记者手记
两天的采访下来,记者深深地体会到了黄学见的无奈。他对记者说,十年来他最长的一份工作是在城建中队干了9个月的监察,现在家里全靠老婆撑着,一年只有4000多元的收入,再过几年女儿又要读初中了,他想找个稳定的工作又这么难,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怎么熬。
  而省残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一只眼睛失明即可办理残疾证,那么全国将增加几十万残疾人,这对国家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可目前我们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保护又过于单薄,致使见义勇为的单眼英雄处在了两头无着落的尴尬境地。我们呼唤相关规章作及时调整,能向见义勇为的勇士倾斜,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建议:单眼失明人士,在中国是一个特殊并且尴尬的弱势群体。从医学上讲,我们的身体存在缺陷;从社会认知来看,我们与健康者有异。但是,根据我国残疾人认定的相关规定,一眼失明,而另一眼视力正常者不属于残疾人。
相信绝大多数单眼失明人士与我一样,并不在意是否被官方认定为残疾人。我们虽一眼失明,但是生活无碍,自立自强。但是,官方的忽略使得我们这一群体饱受歧视却无处求助。因被歧视而遭遇求学和求职上的困难,实属社会对此一群体的整体认知问题,我们且不置论。然而,执掌公权的交通管理当局对于我们申领驾照的严格阻绝,我们则无法接受。
法律法规是对国人有着合法性约束的强制规则,其制定应当遵循缜密、谨慎、科学的原则,因为其关乎所有被约束者的合法行为尺度。若有不慎,有可能会对相关人士造成严重的不公。以公安部令形式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是规范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的行政法规。在《规定》中,对申领驾照的视力要求被列于第十一条:“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对于单眼失明者,《规定》未有单列说明。从法条的言辞严谨角度来看,上述条款有值得商榷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可以被理解为两只眼分别要求达到一定标准,也可被理解为至少一只眼达到一定标准。尽管我们对此存有异议,但纵观各地基层交通管理机关的执行惯例,无一例外地否定了单眼失明者申领驾照的权利。在我国,尚未有单眼失明人士合法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被褫夺合法驾驶机动车的权利,我们尚未得到合理、科学的解释。事实上,经过我们的调查,在美国、英国和中国香港等地,单眼人士驾车并没有被法律禁止。英国、美国康涅狄格州、美国弗吉尼亚州的政府网站对于单眼人士申领驾照有着单独的说明,允许符合条件的单眼人士合法地驾驶机动车。中国香港申领驾照的视力要求是
“能在白天充足光线下读出与他相距 23
米的登记号码(有需要者配戴眼镜或其他矫正视力镜片作为协助)”,绝大多数单眼人士都能符合这一要求。笔者在此列举以上国家和地区,并不代表只有以上国家和地区允许单眼人士合法驾车,只是力有不逮,难以一一查证。
既然国内外都有允许单眼人士合法驾车的先例,且颁布已久,至今仍通行无碍,那么我们无法认可因为安全考虑而拒绝所有单眼人士申领驾照的行为。美国、英国和中国香港,其法制之严谨与完备,为世所公认。如果单眼人士驾车确实有碍安全,我们相信允许单眼人士驾车的字句断不会被载入其法条。
随着汽车的迅速普及,我国已快步迈向汽车社会,驾车即将成为全民性的日常生活技能。不能合法驾车,对于生活、工作实有诸多不便,甚至会阻碍我们的人生发展。我们确信,我们有限的身体残缺并不防碍安全驾车,我们也并不缺乏社会责任感而罔顾公众交通安全。相反,正是因为对于健康的渴求而不可得,我们对于驾车安全有着比健康人更深刻的认知与警惕。因此,我们坚决要求修改拒绝单眼人士申领驾照的法规条文。对于我们这个特殊的群体而言,我们视合法驾车权与人身自由、通信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一样是公民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们合法驾车权的剥夺,即是对我们公民权的侵犯。
国当转型之时,我们理解中国法制之漏缺在所难免。我们也深知,与我们单眼人士不得合法驾车一样的法制不公在我国所在多有。我国法制仍处在不断地发展之中,越来越多的法制不公为法制正义所取代。但考虑到法制不公对相关人士造成的不便与伤害,当局应该积极地倾听民意,体察民情,补法制之漏缺,与民众以公义。
我们强烈呼吁公安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等机关能够切实考虑单眼失明人士的驾车需求,借鉴国内外允许单眼人士合法驾车的先例,经科学的调查与论证,适时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列出单眼人士可合法驾车的视力要求,允许符合要求的单眼人士合法申领驾照,合法驾驶机动车辆。我们支持在有关部门的主导下,开展单眼人士驾车的相关试验,以科学的试验结果作为修改法规的依据。此外,我们注意到,2009年公安部修改了相关规定,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肢体有缺陷者合法申领驾照。据此,我们看到了党和政府服务民众、完善法制的决心。在此,我们真诚希望有关管理部门能够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单眼人士申领驾照尽快纳入其修法日程,为我们单眼人士合法驾车提供法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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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25
倒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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