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上金融贷了10000逾期了3个月,但是我把当前欠款都还上了,但是他们说让我把剩下的也全部还上,不然告我,请问法院或者相关部门会受理吗?如果受理我会有什么处罚
法院是会受理的,处罚的话还是要分情况来定。你可以看看是否属于高利贷,高利贷是不收法律保护的。放高利贷不构成犯罪,只是高利贷超过36%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不过一般数目不是很大的话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 最好的解决方式是赶紧把剩余的都还干净,不要再和这种借贷有任何关系。
2. 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钱借贷契约必须立字据,因为契约只要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件事情达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为了杜绝事后纷争,最好借贷时就立好书面凭证,以免口说无凭,徒增困扰。
3. 资金的供需是工商社会的重要课题,借钱遇转,在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借贷,在法律意义上,是指由贷方与借方成立一项“借贷契约”,贷方将金钱所有权移转给借方,到期时由借方返还同额的钱。由于民间的金钱借贷关系日形普遍,其因金钱借贷所发生的纷争也格外频繁,有关借贷的法律常识也成了人们消费生活中的必备工具。
金融机构借款与自然人区别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与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方的借款合同相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区别:
一、自然人之间订立借款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金融机构订立借款合同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二、自然人之间借款,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当事人达成借款的书面协议,合同就成立。
三、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支付利息,也可以不约定支付利息,当事人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四、自然人之间借款,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利率的规定;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借款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参考资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1. 最好的解决方式是赶紧把剩余的都还干净,不要再和这种借贷有任何关系。
2. 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钱借贷契约必须立字据,因为契约只要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件事情达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为了杜绝事后纷争,最好借贷时就立好书面凭证,以免口说无凭,徒增困扰。
3. 资金的供需是工商社会的重要课题,借钱遇转,在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借贷,在法律意义上,是指由贷方与借方成立一项“借贷契约”,贷方将金钱所有权移转给借方,到期时由借方返还同额的钱。由于民间的金钱借贷关系日形普遍,其因金钱借贷所发生的纷争也格外频繁,有关借贷的法律常识也成了人们消费生活中的必备工具。
拓展资料:
1. 金融信贷指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从金融机构得到的对最终产品需求的贷款。
2.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两会”中表示,中国金融业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支持西部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在支持实施西部大开发中有所作为。近几年,中国金融业对西部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加大。1999年底,贷款余额为1.57万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16.1%,比全国平均增长速度高出1.5个百分点,所占比例上升到15%。其中,固定资产贷款余额3640亿元人民币,增长17.8%,比全国固定资产贷款增长速度高出2.3个百分点。
3. 表示今年将有选择地加大对西部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开发新的信贷品种,拓展服务领域,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也表示,今后一段时间,国家开发银行将把支持西部大开发作为信贷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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