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安邦护卫上班。也就是所谓的金融押运工作.以前公司是有规定辞职的一年有2400的补贴.但是现在突然说没就没了,这个合理吗。而且通知的时间11月6号,结果说从10.1号实施。为什么10月1号实施的通知,11月6号才发出来.这样合理吗?
如果不合理,有什么办法。劳动仲裁有用吗?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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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这6个条件,员工主动辞职也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