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对被告意味着什么?多长时间可以撤诉?撤诉后后悔还能重新起诉吗?

如题所述

一,撤诉,被告人就不用承担责任,这是好处。

要看撤诉的目的是什么,原告撤诉后不再诉讼了,那当然对被告人好,但原告撤诉是因为之前起诉的时候没有在合理的举证期间内举证,即过了举证期才出现的证据,开庭会不利,所以先撤诉,再另行起诉,或者之前法律关系没写清楚,但又不适合更改,撤诉后重新起诉,这些就对被告不利了。 撤诉对被告当然是有好处的。

二,关于撤诉的时间的法律规定:

1、在一审中,原告在判决前随时可以提出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的操作惯例并不相同。

2、在二审中,有权撤诉的不是原告,而是上诉人,同理,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三,撤诉后可以再起诉。

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是离婚案件中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拓展资料

撤诉的法律后果: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撤诉具有以下法律后果:

(1)原告起诉后在民事诉状送达被告前撤诉的视为没有提起诉讼,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2)原告享有再次起诉权。即原告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是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继承权纠纷,自继承之日起超过20年的起诉,在受理后经审查发现时效已届满,且原告不撤诉,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原告不得再次起诉。

(3)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当前,有些原告正是对撤诉的法律后果不明白而滥用申请撤诉权,以至于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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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2
法院撤诉需要多长时间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撤诉后不一定还可以再起诉,如果是离婚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前提下,需要在撤诉后的六个月之后再提出起诉请求。而对于其他民事纠纷案件一般不得在撤诉后再次向法院提出起诉请求。
法律依据:
离婚案件可以在撤诉后的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对于其他案件一般不得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 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撤诉后意味着:
1、原告撤诉,只是说明这一诉讼行为的终结。不涉及到其它权利、义务的变更。

2、原告不再向被告主张权利,被告也不用再进行应诉。

3、双方的纠纷仍未解决,原告有可能另外再行起诉被告。

4、如果是原告上诉以后又撤诉,那么,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按照一审判决结果执行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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