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是以社会本位观为基础的工具论。其观点是将社会功能作为教育的基本功能,视个体成长发展为社会功能的组成部分,个体发展必须服从社会的需要。其实质是教育为办学者服务,按照办学者的要求建立“原点、方向、单位长度”,即评价标准。它不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类是以个体本位观为基础的
本体论。其观点是将为个体服务视为教育的基本功能,认为教育为社会服务是通过为个体服务来实现的。此观点受到较多人的反对。
三类是不赞成前两种观点的(包括结合论、不悖论、多元论等)其它观点。但持第三类观点的人并没有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基本上停留在不赞成一、二类观点的层面上。即找不到评价标准的基础,只好有时将社会作为基础,有时将个体作为基础,有时还会交叉使用,造成结论的矛盾和理论的混乱。教育是促进个体社会化最有效的途径,这表明个体,尤其是青少年对于社会还有很大的独立性,必须通过教育来促进其逐步社会化,努力使之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但个体永远也不可能绝对社会化,还需要继续教育和
终身教育。教育这一本质特性要求
教育评价既不能丢掉个体,也不能丢掉社会,因为评价总是针对个体,又需要社会的公认。因此,教育评价标准既不能建立在社会上,也不能建立在个体上,必须建立在与个体和社会都有关联的第三个基础之上,即称此基础为“个体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