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是公共区域,不可随意种菜。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此外,改建、重建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也都需要业主共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由此可见,小区楼顶是公共区域,业主不能私自占用。不可在楼顶私搭乱建。
对于居民在楼顶上种菜的现象,海口市城管局工作人员提醒,楼顶属于小区公共区域,业主是否可以在楼顶种菜主要还是由小区业主们以及物业来具体管理,城管部门对此没有明确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但其强调,如果居民在楼顶上为了种菜私搭乱建起铁皮棚或者架子之类的建筑,就属于违建,而且会给公众带来安全隐患,比如大风或者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这些私搭建筑物脱落伤人砸物,城管部门对此则有行政处罚权,将依法进行拆除。另外,小区居民如果对楼顶种菜有异议,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渠道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