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以内所有质数的和是124。
1=1x1,2=1x2,3=1x3,4=2x2,5=1x5,6=2x3,7=1x7,8=2x2x2,9=3x3,10=2x5,
11=1x11,12=2x2x3,13=1x13,14=2x7,15=3x5,16=2x2x2x2,17=1x17,18=2x3x3,
19=1x19、20=2x2x5,21=3x7,22=2x11,23=1x23,24=2x2x2x3,25=5x5,26=2x13,
27=3x3x3,28=2x2x7,29=1x29,30=2x3x5。
又因为质数是表示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的自然数,且质数大于1。
所以30以内的质数有2、3、7、11、13、17、19、23、29。
则2+3+7+11+13+17+19+23+29=124。
即30以内所有质数的和等于124。
扩展资料:
质数的性质
1、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即1和p。
2、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3、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4、若n为正整数,在n^2与(n+1)^2之间至少有一个质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