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er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校招一家企业,电话面试了,发了电子邮件offer,合同上写了规约要赔钱,Offer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我没回复,不去了是真的要赔钱吗

offer即法律上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因此,offer一旦发出,就对用人单位产生法律约束。用人公司必须遵守offer,不得随意撤销。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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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0
你好朋友,你不去了,你不会赔钱的,因为它这种只是一个要约邀请类的东西,对你并没有约束力,你可以选择去,也可以选择不去,因为你们之间并没有任何合同,谢谢。
第2个回答  2020-11-10
具有法律的效力的,因为毕竟他是一个这个部门,而且这个程序也是非常好的,可以达到法律效力的
第3个回答  2020-11-10
这个并不具备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就算是不回复的话,也是没有太大的关系
第4个回答  2020-11-10
这个应该不会的,你没去就是你没有应答,属于对方单方面的事,不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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