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er即法律上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因此,offer一旦发出,就对用人单位产生法律约束。用人公司必须遵守offer,不得随意撤销。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