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扰民,怎么取证,怎么处理?

从正月初八开始一直到现在,报过两次警来了也没啥用,从我下班回家开始,10点睡觉,早上5点左右楼上各种小孩跑步声音,往地板上扔东西,挪桌椅声音,都是故意整出来的声音,我去找了4次,前三次去问我有什么地方得罪你家了,他家说没有,说声音不是他家是他家隔壁,我都无语了,去找完声音更厉害了,第四次上去我就火了,但是人家就是不承认是他家,声音很清楚百分百他家声音,有时还能听见他家说话就让孩子故意闹动静,录音和手机录像感觉声音录的效果不好,怎么取证…

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扩展资料

所谓的晚上22点至次日6点钟,只是法律意义上的“夜间”的定义。“夜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只是比“日间”标准更高而已。无论夜间还是日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其与认定“噪声扰民”存在相关但是并不一定必要的关联。即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从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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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08
第一,对噪音进行直接录音;

第二、在交涉过程中对双方对话进行录音(固定对方承认制造噪音的证据);

第三、请物业出具证明。

第四、最有可能的证据是找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噪音监测,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第一条(GB 22337-2008 )证明其超标,然后去起诉他。不过费用相当高,测噪声的费用一晚上得上千,而赔偿很可能很有限,很可能是测一天赔偿一天,赔偿的费用不够监测的费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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