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组织聚餐,期间我与一位同事喝酒了。聚餐结束后,同事怂恿我驾驶公司车辆回家,我把车从饭店开到公司,停在公司的停车位上,而后,我的同事自己又驾驶车辆(经我劝阻无效),之后,发生单方事故,致他本人死亡,我在副驾驶。事故后,交警对我俩都进行了血液酒精检测,均达到了醉驾标准。咨询诸位:此起事故中,会有我的刑事责任吗?目前,有迹象表明,交警会追究我的醉驾刑责,我想争取从轻判决!烦请诸位看看事情经过,有没有轻判的可能!!!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