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后买房必须6到12个月间隔期吗

如题所述

武汉离婚后买房没有6到12个月间隔期。

武汉市限购政策及买房首付:

(一)本市户籍

1、首套房,武汉市本市户籍,购买首套房,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二套房,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无论贷款结清与否),则在限购区域买房,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宅(144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70%。

3、二套房及以上,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二)非本市户籍

1、买房条件,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含2年)在武汉市连续缴纳(补缴不能作为购房依据)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

2、首套房,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3、二套房,在武汉市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武汉买房流程:

1、资料核查,购房者在买房时需要向开发商提供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开发商上报房管部门进行购房资格核查。

2、资格核查,开发商在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中对购房人进行购房资格核查。市房产信息中心在接收到待查购房人相关信息后,需在48h内反馈查询结果。在此期间,合同备案系统将锁定购房人选购的住房。

3、网上签约,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双方在正式网上签约时,购房者还需签署《承诺书》,阐明购房人已阅读限购政策内容,对提供的本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及付款方式的真实性负责。

4、合同备案,开发商在网签5个工作日内,需到辖区房管部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手续。这个环节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合同备案上报册、全套纸质合同、《结果通知单》、《承诺书》原件、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5、交易管理,交易双方持《承诺书》、《结果通知单》到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存量房交易手续。

扩展资料:

武汉住房限购限贷政策:

住房限购限贷范围为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区域。

对于武汉无住房的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5%。在武汉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在武汉拥有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购买住房的,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武汉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购买住房的,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武汉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述区域向其出售住房。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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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7

买房时,房管局对于离婚其实并没有严格的要求,只要是将婚后的房产分割清楚,明确名下具体有几套房,有购房资格,那么就可以买房。

目前常见的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针对于银行贷款;如果买房需要贷款,则需要看银行的政策。

很多银行都出台政策对于离婚人士申请首套房贷的,必须要离婚超过 1年才能放贷,堵住“疑似假离婚买房”的漏洞,即银行在审核时,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有房产的借款人。

尽管离婚后无房产在本人名下,但必须是在离婚1年以上的情况下,才符合按首套房贷标准发放贷款的要求。或规定需离婚3个月以上才能申请房贷,如果是首套房,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也能享受首套房贷政策。

所以如果您不贷款,有购房资格的话,是可以直接购买的。

但是由于您说您是外地户籍,就需要在武汉没有住宅,需要提交近3年内满2年以上的武汉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如果您没有社保证明,只有个税证明也是可以的。

但需注意,如果婚后有共同房产,办理离婚分割后的房产信息注销也是需要一段时间的。

扩展资料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林苗苗)为规避房地产限购政策或少缴税款,夫妻“假离婚”买卖房屋现象近年来屡见不鲜。法官提示,从法律角度讲,离婚动机不影响离婚效力,但“假离婚”存在真风险。

去年7月,蒋女士将前夫韩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韩先生名下的一处房产。蒋女士认为,她与韩先生是为规避限购政策办理了“假离婚”,离婚后并未分居,直到不久前两人发生矛盾才正式分手。

她主张,韩先生名下的三居室虽然是办理“离婚”后韩先生以个人名义购买并办理贷款手续,但首付款是两人共同支付,贷款也是共同偿还,因此房子应属于两人共同财产。

然而,庭审中蒋女士未能就“假离婚”充分举证,也没能证明她曾参与出资购房,且二人在《离婚协议》中已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因此,法院无法采信蒋女士所述情况,无法支持她要求分割前夫韩先生离婚后所购三居室房屋的主张。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郭文成表示,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即解除了婚姻关系。相较于婚姻关系,法律对于同居关系的保障明显较弱。

因此,即便“离婚不离家”,继续保持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亦无法推定为双方共有,在发生纠纷时仍需查明双方同居期间是否发生财产混同,是否共同出资、共同取得相应财产。

郭文成说,蒋女士虽然与韩先生“离婚不离家”,但无法据此推断二人财产混同,也无法推断蒋女士出资参与了韩先生离婚后的购房行为,因此,蒋女士要求分割韩先生离婚后所购房产的主张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法官提示:为购房“假离婚”存在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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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2-22
武汉离婚贷款买房流程简介: 当事人的房产是不是首套房和离婚多久没有直接的关系,主要看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产,当事人是想享受离婚后买二套房算首套房的待遇,那要看是不是符合条件: (1)当事人是否是首套房和离婚多久没有直接的关系,要看在婚姻存续间,是否以共同还贷人的身份有购买房产的经历,如果是共同还贷人,那不能算作是首套的房。 (2)离婚后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子产权,如果当事人的名下有产权,不管离婚多久,都不再享受首套房待遇。 武汉离婚贷款买房银行的规定: 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取决于银行的有关规则: (1)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请求,只需将婚后的房产切割明白,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 (2)离婚后你名下没有房产,再买房的话应该按首套房产算,具有买房资格。 (3)但由于你是预备通过借款买房,就需要看银行的有关方针了。目前,很多银行都出台方针关于离婚人士请求首套房贷的,必需要离婚超越1年才干放贷,堵住“疑似假离婚买房”的缝隙,即银行在审阅时,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时期夫妻两边共有房产的借款人,虽然离婚后无房产在自己名下,但有必要是在离婚1年以上的情况下,才契合按首套房贷规范发放借款的请求;或规则需离婚3个月以上才干请求房贷。 武汉离婚贷款买房注意事项: 中国房地产热,不仅吸引国内资本的投资热情,美林,花旗,高盛,震撼了国际资本市场大鳄,也加快了进入中国房地产的步伐市场。因此,离婚后的房子如果确实是打算自己居住的,可到当地的主管部门进行详细的询问,因为全国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当然,对于企图一些小利的想法,奉劝趁早打消,有那些精力,可以通过别的途径赚到很多钱了,而且那样是真的可以提升幸福感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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