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提出离职,工作已作交接,但未办离职手续,公司还应补40天休,现

我已提出离职,工作已作交接,但未办离职手续,公司还应补40天休,现完牌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该补偿?

是的,是需要的,给你工资的结算日期延迟到40天之后的,不延迟你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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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01
不知你是否与公司签订,公司有证据证明你将公司客户资源提供给了同业对手;或签订了,而你恰恰加盟了同业对手?《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对同业限制条款已有相应规定。但双方约定该条款时,限制一方应给予被限制一方相应的补偿。除非你违反了双方约定,否则公司没理由起诉你。
第2个回答  2017-06-01
这个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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