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人民教师,因为只有母女俩,其哥嫂便长期欺负她,抢占、侵犯她的责任田土。前几年,强把朋友责任田卖给别人建房。后经中人调解协议,此田做了调整。可是对方仍不罢不休地抢占此田,后通过一审、二审官司判决,朋友都胜诉,且也得到了建房准建证。对方仍多次阻挡。今年初,朋友请来挖机开工,对方又来阻挡,朋友想把其哥拉开,结果其哥膝盖压到朋友左胸,导致第三、四、五根肋骨骨折。后其妻又去打朋友,朋友一怒之下拿过竹竿,,打了对方几下。(但可以断定没打受伤,因为朋友本就没什么劳力且已经受伤,更没多大力气,对方衣裤又穿得厚,竹竿阻力点又长。派出所来时她又未出示伤情。派出所当时只把朋友带走,对方一家人都没去,有足够时间作伪证和串供。其妻是第二天才去验的 伤)对朋友极为不利的是:当时旁观者全是对方家亲戚或朋友.现派出所以朋友受轻伤不归他们管为由不处理,对方妻子受轻微伤却要对朋友进行刑事处罚(罚款)朋友未签字就要对朋友拘留朋友,请问派出所此作为对吗?我朋友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