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管道改造费向用户收取是否合法?

我在内蒙古科左中旗保康镇,我们这里的第二供热公司向我们收取供热管道改造费,每平10元零几毛钱,他们说是管道改造,但是我们这里是新楼离供热公司就几十米远,而且我看他们公司就是在小区外面挖来挖去也不知道是哪里的管道,请问管道改造不改造到家里,向用户收费合理合法吗?请回答者废话不要说,不要回答国家规定因为我看不太明白,回答者明白的给个指点如有国家有关规定请发下那一条就OK了。

不合法的。我以前也是搞供热的,有的地方在计划经济时代,新建的供热管道要向用户收取增容费的,现在国家明令禁止这个费用的收取。不要再说什么改造费用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7-29
改造二次网不用交钱,国家把直接给钱的,如果室内三次网也改的话,室内部分需要交钱的。记住,你家外的管道怎么改不用你掏钱,家里改的话得负担这一部分钱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7-25
根本不用找什么规定了,因为供热公司向住户只能收取采暖费,这里已经包含了管道改造的费用,你向他们要正规发票吧,他们提供不了得
第3个回答  2018-11-11

一般,供热管道改造费不向用户收取。

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的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举例,自2008年以来,北京市开始对老旧供热管网分期、分批实施改造。根据规定,市区两级财政承担改造费用的50%,供热单位承担改造费用的50%。

举例,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价监函【2017】785号)《关于严格执行供热供气供水供电等住房配套设施收费政策的提醒告诫函》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禁供热企业及施工单位向居民收取与“暖气集资费”性质类似的费用;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新建住房购房人收取供热、供气、供水、供电等配套建设费。

扩展资料: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清洁能源供暖价格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落实管网建设收费政策。严格执行“一价清”规定,建筑红线内的供气供热管网设施,建设费用纳入房价,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

属于老旧小区改造的,按照“受益者付费”原则公平分摊;建筑红线外的供气供热管网设施不得将建设费用以“碰口费”等名义向用户和其他市场主体收取;

参考资料:

    人民网——关于小区区域供热改成集中供热管网接口费问题 

    人民网——北京:已累计改造1950个老旧小区供热管网

    人民网——太原市供热管网维护管理费标准被废止

    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转发清洁供暖价格政策实施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