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在夏季达沃斯论坛发言提出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明确中国要加快体制创新步伐。创新不单是技术创新,更包括体制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
按照提出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为原则,拿出“权力清单”,讲清政府应该干什么;给出“负面清单”,指明企业不能做什么;理出“责任清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惩假冒伪劣行为。通过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让每个有创业意愿的人都拥有创业空间,在中国大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热潮。
拓展资料:
李克强在夏季达沃斯论坛指出,中国经济运行能够实现总体平稳,重要的是在区间调控下实施了定向调控,这也是一种结构性调控。我们将继续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更多运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聚焦“激活力、补短板、强实体”,推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改革,把“改革的红利”转化为“发展新动能”、“民生新福祉”。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李克强强调,着眼未来,我们要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结构性改革促进结构调整,用好创新这把“金钥匙”,使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
参考资料:
前两个是一个方面,指行政机关行政行即行政权力为必须经法律授权,也可以说法无明文规定不施行。
行政机关法不授权而为是违法。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不禁止即自由。”前一句针对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后一句则针对公民权利的保护,现已成为法治国家通行的法律原则。
对私权力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作为一个公民,他不但可以大胆地运用自己的权力(法无禁止即自由),还可以勇敢地监督政府(法无授权即禁止)。对政府而言,不但要谨慎运用手中每一份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还必须尊重公民每一份权利(法无禁止即自由)。
对于公权力的“法无授权即禁止“。需要强调的是,只有实现了公权力的“法无授权即禁止”,才能更好地实现私权利的“法无禁止即自由”。由于公权力掌握着强大的国家机器,所以常常会自觉不自觉地倾轧私权利。由于私权利相对弱势,因此也常常不敢伸张正义。
公民的生命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知情权都是“天赋”的、与生俱来不言而喻的合法权利。“法无禁止即自由”还有两个更为熟悉的表述话语——法无禁止即权利,法无禁止不处罚。
亚当斯密说,每一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听其完全自由,让他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
法定职责必须为,是指行政机关义务。即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同时,需承担相应义务,此为其中的一部分,即履职尽责的义务,如做不到,则为行政缺位。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这是两个意思完全相反的法律谚语。对私权利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作为一个公民,他不但可以大胆地运用自己的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自由),还可以勇敢地监督政府(法无授权即禁止)。对政府而言,不但要谨慎运用手中每一份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还必须尊重公民每一份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法无授权不可为话语背景:
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政府管得过多,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不仅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增加交易成本,还容易滋生腐败。政府要公布审批目录清单,清单以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更不得违规新设审批事项。实际上这也是对“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行探索。也就是说,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
来源
“法无授权不可为”源自西谚。“法无授权不可为,法不禁止即自由”,是一句法谚,源于17、18世纪的西方。是卢梭《社会契约论》、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的相关表述与延伸。所谓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指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必须经过法律授权。法不禁止即自由,指公民的行为无法律禁止皆不违法。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_法无授权不可为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