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的用法有哪些内容?

如题所述

药物的用法包括配伍、禁忌、剂量和服法等几项主要内容。

(一)配伍

前人把单味药的应用同药与药之间的配伍关系总结为七个方面,称为“七情”,即单行、相须、相使、相畏、相杀、相恶、相反。分述如下:

1.单行是指用单味药治病。多用于病情比较单纯,选用一种针对性强的药物即可收效,如“独参汤”,用一味人参大补气血。

2.相须即性能功效相类似的药物配合,能明显地增强疗效,如大黄配芒硝。

3.相使即功能不同的药物合用后,能互相促进,提高疗效,如黄芪配获苓。

4.相畏即一种药的烈性或毒性反应,能被另一种药物抑制或减轻,如半夏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

5.相杀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如防风杀砒毒,绿豆杀巴豆毒。

6.相恶即两药合用,能相互牵制而使作用降低或失效,如生姜恶黄芩。

7.相反即两药合用,能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如芫花反甘草,川乌反半夏。

方剂是配伍的发展,也是配伍应用的较高形式。组方是按药物治病的主、次配伍组合的。早在《内经》中已经提出“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因为病因病机是复杂多变的,有数病相兼,寒热错杂,虚实并见,只有把多种药物恰当地配伍组合,才能照顾全面。在方剂配伍上,分为主、辅、佐、使,也就是古称的“君、臣、佐、使”。

主药(君):即方剂中的主药,治疗主症的药物。

辅药(臣):即主药的辅助药。

佐药:有两种作用,一是对主药起制约作用,二是治疗兼症。

使药:是指调和药、引经药及次要的辅助药。

配伍组成要有主、辅、佐、使原则,但随着疾病的发展和变化,加上病人的体质和年龄等不同,在组织方剂时,既要按原则配伍,又要随证而灵活变化(辨证论治),以适应各种疾病的客观需要。如前人在配伍组成变化中,有以下几点:

药味增减变化:党参、白术、茯苓、甘草四味药组合名“四君子汤”,主治气虚,但有的病人,虽气虚,但服后胸闷腹胀不受补,加陈皮行气调胃,名为“五味异功散”;如病人痰湿较重,恶心呕逆,再加半夏为六君子汤;如遇中焦气滞,胃满胃胀,可加木香、砂仁,名“香砂六君子汤”。

药量轻重变化:“枳术汤”组成:枳实八钱、白术四钱,主治脘腹积滞,腹满硬痛。“枳术丸”组成:枳实四钱、白术八钱,主治饮食停滞,腹胀痞满。两方由于药量不同,主治作用也不同,方名也不同。

功能配伍变化:如同一味黄连,配以吴茱萸名“左金丸”,主治胃失和降,呕吐胁痛;如去掉吴茱萸,加木香,名“香连丸”,主治里急后重,赤白痢疾;若去掉木香,加肉桂,名“交泰丸”,主治心火上亢,失眠心悸。同一味药,由于加减不同,而主治各异。

(二)禁忌

包括服药禁忌、配伍禁忌和妊娠禁忌。

1.服药禁忌是指服药时的饮食禁忌(忌口)。早在古代文献上就有常山忌葱、茯苓忌醋、乌梅忌猪肉的说法。另外,凡属生冷、黏腻等不易消化的食物,也应根据需要予以忌服。

2.配伍禁忌是指在复方配伍中,有些药物应避免合用的意思。对配伍禁忌,古人曾提“十八反”、“十九畏”,并编成歌诀,列举如下:

十八反歌: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芨攻乌。

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注释:乌头(川乌、草乌、附子、天雄)反贝母(川贝、浙贝、平贝)、瓜蒌(蒌仁、蒌皮、花粉)、半夏(姜半夏、法半夏)、白蔹、白芨。甘草反海藻、大戟、甘遂、芫花。藜芦反人参、党参、沙参、丹参、玄参、太子参、明党参、细辛、白芍、赤芍。

十九畏歌: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烘炙浸莫相依。

注释: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狠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牙硝、芒硝畏京三棱,川乌、草乌畏犀角,人参畏五灵脂,官桂、肉桂畏赤白石脂。

“相反”、“相畏”药物在实际应用中,并非全部有反、畏作用。如金元时代李东垣论“古方疗月闭,四物加人参、灵脂,是畏而不畏也?痰在胸膈,人参加藜芦,是反而不反也”?事实上,古方“大活络丹”就有草乌、附子与犀角组成。现代不少中医,临床治妇女病用人参、灵脂有效,但有的品种经药理实验证明也会产生毒性作用或副作用,如甘遂与甘草同用,甘草用量大于甘遂时,则使豚鼠气胀而死。因此对相反、相畏药物,还应进一步做药理实验。目前,在没有实验证实之前,仍须按古人提出的“十八反”、“十九畏”处理。

3.妊娠用药禁忌具有损害胎元以致滑胎的药物,如使用不当,可造成流产的后果。

根据对妊娠危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分为禁用药与慎用药两类。

禁用药大多是毒性强或药性猛烈的,如巴豆、水蛭、大戟、芫花、斑蝥、三棱、麝香等。

慎用中药大多是有破气、破血或辛热、滑利作用的,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干姜、肉桂等。

凡属禁用药,绝对不能使用,慎用药则可根据孕妇患病情况酌情使用。如:吴又可治孕妇时疫,见阳明实证时,仍用“承气汤”攻下;《金匮要略》用干姜、半夏、人参治妊娠呕吐不止等,都是针对疾病而施,即《内经》所载“有故无殒,亦毋殒也”的意思。但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使用,以防发生用药事故。

附:妊娠服药禁忌歌蚖斑水蛭与虻虫,乌头附子配天雄。

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苡与蜈蚣。

三棱芫花代赭麝,大戟蛇蜕黄雌雄。

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与通草,瞿麦干姜桃仁通。

硇砂干漆蟹爪甲,地胆茅根都失中。

注释:

蚖:蝮蛇属之蚖蛇。斑:斑蝥。野葛:漆树科植物钩吻之根,亦称水莽草、雷公藤。雌雄:

雌黄、雄黄。桂:指桂枝、肉桂、官桂。通:木通。蟹爪:螯蟹的爪。甲:山甲。地胆:昆虫类蜕青科地胆虫,亦称蚖青。

(三)用量、煎法和服法

1.用量药物用量的多少,应根据药性、剂型、病情及配伍关系等情况而决定。

一般,凡属有毒或药性猛烈的药物,用量宜小,芳香性药物也宜用轻量。厚味滋腻的药物用量可重些。用量,是指每一味药的成人一日量。其次是指方剂中药与药之间的比较分量。一般非毒性药,单用时量可大些,而用于复方时量可小些。方中的主药量可大些,辅助药可低于主药。儿童与老年人的用药量应轻于壮年,妇女的用量一般应轻于男人。

2.中药煎制汤剂在煎煮过程中,应注意方法与火候。如方法不当、火候失度则能减低药效或完全失效。明代李时珍说:“凡服汤药,虽品物专精,修治如法,而煎药者鲁莽造次,水火不良,火候失度,则药亦无功。”因此,汤剂的煎制是一个关键环节。

煎药最好用砂锅,用搪瓷锅也可以,不得用铜铁器皿。煎药用水量应视药量的多少而定。煎药均应用直火加热,并要随着药物性质的不同调节火力。一般分以下三种:①轻煎剂:常用解表药,用武火速煎。②中煎剂:多为肠胃药和妇科药,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中火。

③重煎剂:多为滋补药,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

煎出量:一般每剂头煎,得药液250ml左右为宜;二煎或三煎,得药液200ml左右为宜。

头煎药液与二、三煎的药液混合后,分三次服用。

分煎的时间:先煎药应比一般药物先煎20min,再下中煎药。后下药一般在其他药煮沸10min后加入同煎(不包括先煎药的时间)。

为了充分发挥药效,取得治疗的最大效果,可对某些中药进行分包分煎。主要方式有:

先煎、后下、包煎、另煎、冲服等。

(1)先煎:大多为矿物类和贝壳类药,这类药物质地坚硬,组织结构致密,有效成分一时不易煎出,故需捣碎先煎,使有效成分充分煎出,如生石膏、生龙骨、生牡蛎、生赭石等。

(2)后下:有些药物中含芳香挥发性成分,若煎煮时间过长,能使有效成分挥发而降低或丧失药效,如白芷、木香、薄荷、沉香等。

(3)包煎:为了防止煎后药液混浊,粘附锅底不易滤出或对消化道有不良刺激,需用纱布包好,再放入锅内煎煮,如车前子、葶苈子、旋复花等。

(4)另煎:是单独煎煮的意思。需要“另煎”的药物大多是贵细药,使其不与其他药料混合而减少药效,如羚羊角丝、犀角丝等。

(5)溶解后冲服:胶质类、盐类药物不宜与群药同煎,应放入汤液中溶化直接服用,如阿胶、鹿胶、芒硝等。

(6)研细末冲服:某些贵重药物及不易溶解于水的药物,应研细面,按规定量用温水或药液冲服,如三七、朱砂、雷丸等。

3.服法包括不同剂型的服用方法和服用时间。如汤剂宜于温服,但因治疗上的需要,也有宜冷服的。中成药一定要按说明服用。在服药时间上,一般滋补药宜饭前服,健胃药和对胃肠有刺激性的宜饭后服,安眠类药应在睡前服,驱虫药和泻下药大多是在空腹时服,急性病则不拘时间当迅速给服,疟疾则应在发病之前服,慢性病应定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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