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社保局赔了钱之后,用人单位需要再赔偿吗

如题所述

看情况啊,看你单位有没有正常连续缴社保,有没有30日内给你申请工伤认定。如果都有,那么大部分待遇都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你,单位就是要垫付医疗费以及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如果没有,那么单位就要支付给你一部分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待遇。总之待遇是不可能双重享受的,哪有这么好的事,除非你单位待遇特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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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6
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时效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时效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时效。
另一种是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2个回答  2018-11-24
既然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在社保局赔了以后单位就不赔了。但如果是第三人引起的,还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
第3个回答  2019-07-30
社保赔偿之后,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误工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护理费。这三样费用社保不赔偿的。
第4个回答  2018-05-13
工伤赔偿总额=工伤基金赔付+企业赔付,按照认定执行,不可能赔付2份的,不得牟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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