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一)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二)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 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 少于 30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三)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 人,且施工 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四)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 程质量合格
(一)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 18-24 层的民 用建筑工程 2 项;
(二)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80-100 米(不 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三)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 10 万 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2 项;
(四)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 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 米(不含)(或钢结 构单跨 30-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