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清政府和英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3
清政府在1842年与英国签订了《南京条约》,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于1842年8月29日在南京签订,由耆英和伊里布代表清政府参与签字。《南京条约》共包含十三项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中国割让香港岛予英国,这标志着香港成为英国在远东地区的重要军事和商业基地。
2. 中国同意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和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国人在这些地方自由居住并设立领事馆,从而开启了中国的门户。
3. 中国需赔偿英国鸦片烟价600万银元、军费1200万银元以及商欠300万银元,总计2100万银元,这是对中国人民的掠夺。
4. 英国进出口中国的货物纳税标准应“秉公认定则例”,即中国无法独立确定进出口税率,而是需与英国共同商议,这标志着协定关税的开始。英国因此得以将大量商品输入中国市场,控制了中国的贸易,并使中国海关失去了保护本国产业的作用。
5. 英国商人在各通商口岸可以自由与中国商人交易,不受限制,这使得英国商人能够自由接触并培养他们的中国代理人。
《南京条约》的签订对中国的社会性质产生了深远影响,标志着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受到破坏,经济结构受到冲击,并逐渐成为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一部分。同时,这一事件也标志着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以及中国人民反抗外国侵略和本国封建统治的双重革命任务的开始。
对英国而言,《南京条约》确保了其军事侵略的成果,并赋予了英国在中国的一系列特权,这有利于英国进一步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和文化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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